再见到沈廷众,是我与母亲搬进沈公馆的那一日。
车子停在了一栋西洋小楼前,沈云生亲自出来相迎,依照母亲的嘱托,我甜甜喊了他一声叔叔。
母亲与沈云生少年青梅,在别离了数十年后,终于名正言顺地成为一对令人歆羡的神仙眷侣。
进了门,沈云生朝二楼一喊:“廷众。”
我的心一动,不禁攥紧了手。
沈廷众倚在乳白色的栏杆上,长腿一动,几个大步下了楼,夺过管家阿伯手里的藤皮箱。
未及我开口,他已然冷笑一声,“给我滚!”
藤皮箱子被他扔了出去,漂亮的洋装、旗袍、胸搭,马甲,一一浮在在庭院的水池中。
他将我与母亲的尊严狠狠践踏在地,曝于世人眼中。
“你们还不配进沈家的门。”
说完,头也不回地摔门而去。
我完全怔在原地。
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他,三年前的那个小姑娘,受他蒙恩,一直在苦苦追寻着他,而今,她找到了。
他连开口的机会都没给我。
母亲是旧时贵族养出的潮兴女性,即便气极,也要露出微笑:“洲洲,和我去收拾。”
……
我是真的喜欢这里。
我的卧室与沈廷众的寝室仅一墙之隔,每日清晨,推开窗,就能望见他脸色臭臭地拉上窗帘,而我则抢先在他完全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前,不要脸地道一句“早安”。
是的,沈廷众厌恶我,而我喜欢他,所以我放下了贵族女子的骄矜。
母亲追求爱情,最终与沈云生得以厮守,以故我坚信,终有一日,沈廷众会想起来,他冒死救下的小姑娘,满心眼儿地爱慕着他。
沈廷众第一次主动找我,是因为我的身份。
春意盎然,庭院里草色将将,是最适合晒太阳的。
“何之洲!”
一声暴喝传来,吓得我猛一惊,书从脸上落了下来,视线扫过去,沈廷众一身都沐浴在暖阳里,身姿挺拔落拓。
他大步过来,话语从齿缝中挤出:“是你到处说,你是我妹妹?”
“是!”我回过神来,大方答道。
我几乎可以断定,沈廷众是想掐死我的,因为他的手攥得很紧,手背上悉数暴起青筋,十分可怖。
我反问他:“难道不是么?”
谁让他总是躲着我?反其道而行之,效果更加明显。
正当我洋洋得意之时,沈廷众突然两手搭在我身子两侧,手指抓着椅子:“何之洲,你最好为你的言行付出代价!”
沈廷众掌心与藤椅摩擦,令人头皮发麻的声音刺破耳膜,我盯着他近在咫尺的卷翘长睫,忽地一笑:“什么代价?以身相许?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会很乐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