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大事了!”
平静的黑土村,突然涌起一阵骚动。
“难道继吴志之后,今年又有孩子通过白云分院的考核?”
“哪有这等好事!是林家那死心眼的孩子,貌似被打得大败,丢了半条命,若不是同村之人送他回来,估计会死在外头!”
“又是林漠。凌云宗的收徒考核是要签订生死状的,就算他被打死,林实也不能闹事。”
“听说送回来的时候昏迷不醒,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一条手臂的筋脉更是被挑断了。我看是没救了,就算救活,也是个废人。”
“也不一定没救,要是有三级丹药……”
“三级丹药?!呵,对于我们这等平头百姓,无异于是天材地宝,林实不过一个老实才村民,如何寻得来? ”
“依我看,这下林实可能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咦,对了,今早好像见林实匆匆出了村,去哪了?”
“估计是去寻那不灭剑派的掌门求救去了。”
“林实还有脸去找不灭剑派的掌门人逍遥醉?五年前,逍遥醉在我们村门口碰到林漠,十分赏识他,一心想要收入门墙,可惜,却被林漠这死心眼的孩子拒绝了。五年来,逍遥醉每年都亲自来我们村劝说他加入不灭剑派,每一次都吃了闭门羹。”
“林漠这孩子没有自知自明,天赋不高,却妄想进入白云分院从而加入凌云宗。哼,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罢了!”
黑土村,一时间,流言四起。
村里有的是与林漠同龄的人,自然看不得别人的优秀。崇高的理想,在他们看来,是对他们的侮辱。另外还有一些年长的为他可惜。
……
七天后。
林家,一间干净的偏房。
室内,床榻上。
啪!
林漠翻了一个身,从床上滚到地上,五体投地。造成的响动不小,可是却没有人第一时间出现。
此时正值农忙时节,村里的农民都忙于耕作。为了来年有个好收成,不至于饿死,林实夫妇只能扔下依旧昏迷不醒的林漠,去忙农活。
良久,方有一个六七岁模样的小女孩怯生生的打开门,将小脑袋往屋里面探。她是林漠唯一的亲妹妹,林素红。
当看到哥哥滚落到地上时,林素红一脸焦急,连忙跑进屋子里。
小女孩使劲吃奶的劲,终于将林漠翻过身来,可是要将林漠扶到床上,却无能为力。
无奈之下,小女孩只能将床上的草席铺在地上,使劲将林漠挪到上面,并为他盖上厚厚的被子。
咦?
小女孩发现自己哥哥的胸口处,有一滩血迹。
拉开衣裳,只见十几片碎裂的黑色玉片,深深扎入林漠的肌肤里。想必因为刚才林漠滚落到地上的时候,不小心将胸口佩戴的一块黑玉给摔碎了。
这块黑玉是石天在自家田地里干活的时候发现的,因为比一般石头光滑,林漠就拿它打了个孔,当成玉佩挂在胸前。
见到哥哥受伤流血,小女孩顿时慌了,以至于她都没有注意到破碎玉片的变化,便匆匆忙忙跑了出去,去向还在农田忙活的父母求助。
……
林漠此刻脑子很乱。
脑海中,不时浮现自己大难不死,脑海中有了另外一个世界的景象:“到底是庄周梦蝶,还是蝶入庄周……不对,这是天衍大陆,那来的庄周!庄周,庄子……《庄子》……《南华经》!”
林漠脑海的记忆汹涌而出: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
“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
“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
砰!
林漠倏地一个大翻身,神识回身,完全清醒过来,犹如回光返照,顾不得身体的疼痛,张大嘴巴的他,像是见到了鬼一般的表情,不可思议,震撼不已。
他嘴唇都哆嗦了:“我……刚才念的是什么,经书?”
刚才,林漠的脑海里竟然浮现一部号称“经”的书籍内容,而出现的这些经文,大多直指大道,简直就是为武道人士的修炼指出了光明的大道!
大道经书!
价值连城!
脸上苍白的林漠激动得脸色通红,几乎要滴出血来,浑身像火烧一样,灼热,激昂,血脉贲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