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嫁给林栋那年,我二十五岁,他五十岁。
所有人都说我是图他的钱,我不否认。
我爸欠了八十万跑路,债主堵门那天,林栋的车停在巷口,车窗降下来,他说:「沈荞,嫁给我,这些事我来平。」
我用了三秒钟点头。
那时候我以为,这不过是场交易——我出青春,他出钱,等他一死,我拿着遗产重新做人。多划算的买卖。
但我漏算了一件事。
林栋有个女儿,叫林知予,是我大学同班同学。
结婚那天,她帮我招呼宾客、替我挡酒、给我整理裙摆。所有人都夸:「知予真懂事,像个小妈妈。」
她笑着应和,眼神却扫过我,像在看一件新到的家具。
后来我才明白,那句「像个小妈妈」是字面意思。
在这个家,她是女主人。
我是外来者。
……
林知予接我进门那天,下着小雨。
……
2
进门第三天,我去了疗养院。
林知予带我去的,说是「认识一下妈妈」。
疗养院在郊区,环境不错,但透着一股死气沉沉的味道。走廊很长,两边是病房,偶尔有护工推着轮椅经过,轮椅上的老人眼神空洞,像一排排等待报废的货品。
林知予的妈妈住单间。
房间不大,但收拾得干净。窗边摆着一把藤椅,一个瘦小的女人窝在里面,对着窗外的树发呆。
「妈。」林知予走过去,蹲下来握住她的手。
女人慢慢转头,眼神茫然地看了她几秒,然后咧嘴笑了:「知予来啦。」
那笑容让我心里一紧。
不是高兴,是空洞。像一张贴上去的标签。
「妈,这是沈荞,爸的新……朋友。」林知予斟酌了一下用词。
女人看向我,目光从头到脚扫了一遍。那目光很慢,慢到我浑身不自在。
最后她笑了,声音沙哑:「年轻,好看。」
我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忽然伸手,抓住我的手腕。那手枯瘦得像树枝,力气却大得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