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君南宫瑾是修真界少见的天才。
他十五岁会凝气御剑,十七岁觉醒武魂,二十一岁,已是名扬修真榜的天下第一剑。
而我,只是他家拿三袋大米从村里换来的普通农女。
南宫家主找仙人算过八字,说我夫君弱冠前有大劫,需要人冲喜。于是我就这样成了夫君的童养媳。
进他家时,我十七,夫君十四。
离开他家时,我的夫君已二十有一。
二十一岁,正是男人年少有为,风光无限的年纪。所以我夫君的身边,理所当然的有了适合他的真命天女。
那人是公孙家的贵女,有着同样优秀的家世、人人夸赞的根骨。两人志同道合,郎才女貌,站在一起,连路过的狗都得夸一句般配。
令人艳羡。
我听人说,他们在每次的历练中配合默契,队伍修整的时候,经常会携手钻小树林,早已是众人眼中心照不宣的有情人。
我还听人说,等这次山海城剿匪大战后,夫君就会去公孙家登门提亲,八抬大轿地娶公孙凤歌为妻。
挺好的。
南宫瑾有了般配的人疼,我不嫉妒,反而很欣慰。
欣慰之余,我还很自觉地在他们凯旋的前一日就收拾好了行囊,为马上要进门的主母腾地方。
毕竟我与夫君的婚姻关系虽然无名又无实,可主母进屋,若与我同住一个屋檐下,到底是膈应的。
……
南宫瑾醒来的第三日,他的床前排起了长队。
“这位是余林,你队伍里的中尉,有印象吗?”
金管家指着排在队伍第一,脸上有刀疤的男人,给南宫瑾介绍。边介绍边观察着他的反应。
南宫瑾摇头,“没印象。”
“那我呢?祁城,跟你在山海城剿匪行动中三进三出,破了莫山那老贼的换意镜的大功臣。也不记得了?”
南宫瑾点头,“嗯,不记得。”
“我我我,我,年小小,外号千里马,无涯子的徒弟......”
“嘶——”
年小小的自我介绍还没说完,南宫瑾就手撑着太阳穴,纤长的睫毛掩下来,轻轻地哼了一声,一副柔弱的病西施模样。
金管家脸色一变,赶忙拨开人群,将坐边上没什么存在感的我拽过来,“夫人,快快快,家主又喘不过气了。”
我都还没坐稳当,手就被金管家按到床上,然后,南宫瑾原本按着太阳穴的手,就这么牵住了我的手。
别误会,南宫瑾没有移情别恋。
牵手,纯粹只是为了治病。
南宫瑾不知是在那场战役里被僵尸啃了脑子,还是被巫师下了降头,醒来后不仅少了觉醒武魂后的记忆,居然还需要与我肢体接触,才能缓解突然呼吸不上来的症状。
这病症太过蹊跷,怎么看都像是我搞的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