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的人从来不说自己特别,比如说我。
我活过的前一世里,虽是太平盛世,却因科技过份发达,各种可能的不可能的,奇异的发萌的,都从电视电脑里看到过。
故事情节里,硬骨头的人很多,看时,很是不以为然,真要是换到现实里,我不信有几个能挺得过去的,来到这里后,更加证明了我的这一想法,至少,我还没有见过几个小的能熬得过“春风满堂”张老板的酷刑的。
张老板手里提着的那条漆着黑色的青藤制鞭子,据我目测并保守估计,其重量不应低于十斤,上面还布满着细长、分布均匀的铁制倒刺,被这样的鞭子抽上,其景......惨不忍睹的。
而被吊在树上的那个人,显然比我想像中的更有抗打击力,十几鞭子下去,只见得身子飘摇,硬是没有听到一声惨叫,生生地忍着,不知道会不会憋出内伤?
我啃了一口手里拿着的点心,继续看着。
“乐弦音,你给老娘听好了,老娘不管你之前是做什么的,到了我这里,都是一样的,什么傲骨老娘都能给你掰软,你不是不愿意侍侯巴夫人吗?那好,今晚老娘就让你去侍侯吕大爷,让你尝尝什么是敬酒不吃吃罚酒!”
张老板说的巴夫人是谁,我不记得了,这里来的客太多,我还没有那么好的记忆,总能做到过目不忘的,但张老板后面所提的那个吕大爷,我可是记忆深刻的。
这位吕大爷的出手阔绰和残暴程度是成正比的,陪他过夜的人,能全身而退的,十之一二,剩余的十之八九,或残或死。
据我粗略统计,仅这段时间内,被这位吕大爷玩废的人,就有七、八个,状况都是差不多,永不能接客了,连我这样一位高明的医生都诊治不了,也只能任其自生自灭了。
我每思及此,伤心欲绝,......
可怜那么多的花样美男,就这样在我眼前匆匆而过,香消玉殒了,于是,抄起手绢擦了嘴角沾着的油,避免一会儿流口水时,水油不调。
接这样的客人,那同在鬼门关前游走,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好在吕大爷口味均衡,对侍候的人没什么挑剔。
也得说张老板的经营之道,颇令人叹服,独到且具有眼光。
别的倌馆拒之门外、惟恐登门的客人,张老板却双手欢迎,不但赚来了大笔的银钱,还可借此处理了一些不好出手,或是年老色衰的人,够得上“最毒不过妇人心”了。
……
人不怕死,但是最怕不知道怎么活,比如躺在我病榻上的这位!他有顽强的求生意念,不管逆境荆棘,想的却只是活下来,活着......就有那么好吗?一身的伤,痛也快要痛死了,要是我早就咬舌自尽求解脱了。
我站在他身边,冷眼瞄过他血淋淋的身体,以及半遮半掩在他腰以下膝以上、被血浸透的粗布,默默地长叹一声,吩咐站在我身后的丑妞,“你先出去吧!”
想这人一天半宿折腾下来,仍是铁骨铮铮,半分求饶哀叫都未有,也是个人物了,必不喜除了我这个医生之外的第二个人看到他此时的狼狈不堪吧。
丑妞愣了愣,挠挠头发,“小姐,你弄得动他吗?”
这人一身的伤不是一面两面,而是多面立体,遍及全身的,治伤过程中肯定要有所挪动。搬人不但是技术活,还是体力活,丑妞还是惦记我的。不屈我把她从死人堆里买出来。
我菀尔,“翻不动就拖,小姐我胳膊没劲,不是还有腿么!”我懂得怎么踹,既能踹翻过去,还能踹不死。
丑妞,“......”
病榻上躺着的人,双肩又轻微地抖动了一下。
从他被抬进来,我就注意到了,他只是伤重而不能动,头脑却一直是醒着的,这要多么坚强的意志力,——在几乎打没了半边身子,还能神志清楚。
丑妞出去后,我翻出了压箱底子的松香,袅袅燃起,只半柱香不到,满室的馥郁芬芳,冲淡了血腥之气,其然,这香还有一个作用,它带有麻醉成份。
我换上了平时用的工作服,按照上一世的记忆做成的白衣大褂,还有口罩,把长发拢了拢,带了一顶白帽子,不让青丝墨发露出一缕来,用烈酒洗了手后,所用工具也一件件地消毒准备妥当。
不给榻上那人任何思想准备,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铛之势扯下他身上惟一的一块布片子,他微微发出一丝难抑的低吟,透出绵长的窘迫。
其实我很想对他说,兄弟,窘窘就习惯了!
基本我是个没有什么德道水准的人,除了拿起手术刀,我才能忘记我的坏人本质。
他身上的伤着实费了我一翻的功夫,上好的蚕丝线用了一卷,千金难买的药膏用了足有小半桶。后半边身子的处理完,已经一个时辰过去了,我也满身的汗渗透了白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