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道,从里到外,真的是烂透了。
我死在春花尽散的四月。
或许是命格太硬,阎王不肯收。
这一世,我仍旧是沈府养在蓟州的嫡女,他人眼中的天之骄女。
看似什么都没变,但又好像什么都变了。
毕竟这一次,我不是来送命的,我是来索命的。
——沈梨
天微亮,烟雾缭绕,一把晨雨,浇在这片血色勾连的刑场。
“斩!”
一声令下,刽子手灌了口酒喷在锃亮的刀上,沈梨闻着这股令人发臭的酒味,唇角不屑一勾,满眼嘲弄......
“我S不了你,自会有老天收你,楼枭,老了,也该死了,我和我腹中的孩子在阎王殿恭候勋国公大驾!”
腹中这个孩子是沈梨这月怀上的第三胎,按国公府的规矩,怀了胎就得堕,堕了继续怀。
这话听起来可笑,可在偌大的国公府,她沈梨,也不过是个物件。
“沈梨,在国公府这么久竟然还没学乖,还想S我?既然你这么想死,我帮你一把,让你死得像样些。”
刚过完七十大寿的楼枭,看着沈梨手中用废铁打磨出来的匕首,忽而一笑。
……
“何玉莲,你说我空有这副皮囊,不懂得利用,可没有我,你又怎么攀得上楼枭这根高枝?旧仇宿怨实在难消,你我之间,生死不论。”
泪痕浅浅,挂在眼尾,沈梨拾起口脂染在唇间,嘴角高高挂起,她目不转睛地盯着镜中的自己,眼神逐渐变得复杂。
重活一世,重掌人生剧本,还没有踏足沈府这个染缸的沈梨,行万事都尚有余地。
要么,做好成为沈府嫡女,和何玉莲斗,和楼枭斗的打算。
要么,就此打道回府,那她仍是蓟州城内受人追捧的才女,前世种种也就此一笔勾销,再无瓜葛。
如果一开始就知道结局,沈梨不会踏进京都一步,可现在的沈梨,经历了,痛苦过,心境成了防守的城墙,死死堵住了来时路。
大道无情,她若不死,必争。
“这身行头太招摇了,去把散花百褶裙取来,另外,和掌柜再续三日,我们在镇上过完上元节再进城。”
沈梨摘下戴了近五年的如意镯,连同翡翠雕花玉佩一起,锁进了首饰盒内。
“不成!”夙音态度坚决,“何玉莲在沈府费心经营数年,早已根深蒂固。当年,她借宗亲之口将你赶出沈府,这次公开设宴为你接风洗尘,其心昭昭,你今日拂了何玉莲的面子,他日......”
“他日?”沈梨听乐了,“夙音,老虎只有长出獠牙才能咬人,否则,只会被用来圈养的玩物。你都说了是当年,我若比不过当年,这不上赶着自取其辱?”
两人相距不过半尺距离,沈梨伸直脚背轻轻一勾,夙音失重向前猛走了几步,就已在身前。
沈梨一只手慵懒地调试着桌上的药粉,另一只手轻轻拨弄着她的下巴,查看她的伤势,轻飘飘扔下句:“今日先快活,他日再说。”
簪子在夙音的颈下划出一道口子,虽然不深,但沈梨上药时特别小心,生怕留疤。
“小姐打算怎么做?”
……
正值中元节,灯火辉煌,人声鼎沸,车流如潮。
夙音嘴里嚼着新出炉的栗子糕,桌上还摆着三两样新买的琉璃盏,指着街上身穿白衣面戴鬼面具的队伍,说:“这是云桂小镇特有的抬棺戏,棺材内放置着鬼像,是对逝去亲人的纪念,也是对鬼魂的安抚和祈求。”
“抬棺戏,”坐在一旁喝茶的沈梨笑意更甚,喝完手中的茶,爽利地付了钱,“走吧,时辰快到了。”
上一世,胡文媛晚一日进京。
听说是途经云桂小镇时,恰好中元,被一口棺材砸伤了,幸好有随身的嬷嬷挡了一挡,伤得虽不重,但也躺了好些日子才得以下床活动。
其他细节沈梨知道得不是很清楚,只记得胡府赏了这位嬷嬷三千两白银。
对现在还没被何玉莲骗光身家的沈梨来说,也算不了什么,但胡府的恩情,对初入京的沈氏嫡女来说,却是求也求不来的。
“小姐,街上人人都戴有面具,你怎么能确定,哪位是我们要找的贵人?”夙音探头。
沈梨捏住她的小脸,迫她转了过来跟她对视,“她做事向来光明磊落,不喜遮掩,虽一介女流,却胜过男儿。”
“鲜少听小姐这样夸赞他人,她必然是个极好的人。”
“你说得没错,”沈梨眼神深邃。
这样极好的人,有个好的结局,不应该吗?
不远处,花火缭绕,商贩扛着鱼灯穿梭在大街小巷。
一抹清亮的红袄绿边裙闯入视线。这女子身形纤细,头饰简洁干练,一根银簪低挽着,掏出三两银钱,买过商贩手中的鱼灯时,笑容淡淡,转身扎进了这出抬棺戏的热闹中。
“胡文媛,”沈梨视线尾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