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市,暴雨。
阮莺在别墅里等了许久,也不见三个男人回来。
今天周日,是他们的共享日,以往三人从不缺席,但今天直到餐桌上的饭菜彻底冷透,也没人出现。
直到他们圈子里一个富二代打来电话,把阮莺叫去会所。
到了之后,她才发现祁焰、程随安、沈越三个人正脸色极沉的站在一个圆桌前,几个人之间的气氛剑拔弩张,而他们中间放着的,是一幅画。
阮莺一眼就看到了作者名字——
许黛。
她瞬间明白了几人这剑拨弩张的氛围从何而来。
许黛是如今响彻国际的美女画家,更是这三位京圈大佬的白月光!
“阮莺来了,我说三位大佬先别争了,让她来做决定成吗?”
旁边的公子哥看向三位寸步不让的大佬,再促狭的看向阮莺那张跟许黛有七八分相似的脸,将她推出来打圆场。
“这幅画他们争了半天,价格已经抬到顶了,实在分不出来胜负,既然你和许黛长得像,干脆你来选,画给谁?”
谁都知道这是扔了个Z弹给阮莺。
她不过是他们三个养着玩的替身,能有什么做主的权利。
她不由得抬眸,看向沙发上的三个人。
……
她一进来,包厢里所有的目光又下意识都看向他,仿佛是为了印证刚才他们刚才的这些话,沈越放下空酒杯,冷冷地把她叫过去。
“给我倒酒。”
阮莺听话的拿起酒瓶,又听沈越道:“跪着倒。”
跪着倒酒,这种行为,显然是故意要在众人面前羞辱她。
阮莺只沉默一秒,便听他的话顺从的屈膝跪了下来,恭敬的给他倒完酒,又送到沈越手中。
给沈越递酒时,她忍不住看向他眼角下方的痣。
沈越的长相很野,尤其是眼角下那一颗罕见的红色泪痣,让整个人看上去更多几分邪气,但他向来最不喜别人盯着自己的泪痣看,察觉到目光,眉头微拧,阮莺立刻识相的低下了头。
接着,程随安又随手招她过去。
程随安同样很帅,但他的帅气则和的俊朗则跟沈越全然不同,他的帅偏正统,眼睛很好看,瞳仁是茶褐色,谁跟他对视一眼,都会忍不住沉沦在那双眼里,可他偏偏是玩世不恭的人,对除了许黛之外的人,全都不甚在意。
他手上燃着火光,眼神俯视着阮莺。
只微微抖了下手中的雪茄,阮莺就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她凝视着程随安的眼睛,摊开两只掌心,并拢伸到他面前,他便毫不客气的将雪茄放在她掌心捻熄。
火热的灼烧感传来,阮莺脸色惨白的咬牙,不让自己叫出声。
她的掌心上瞬间多了快疤,程随安反而笑着说:“小黛手上也有块疤,这样更像了。”
就连其他人都快看不下去了,阮莺却毫无怨言。
……
阮莺被饿了整整两天。
滴米未进,滴水未饮。
佣人们一边干活,一边议论。
“这替身就是比不上正主,你看这阮小姐,也太惨了,一个活人还比不上一根画笔了。”
“还不是她自己自愿,受什么苦都是活该。”
“也是,说到底还是为了钱。”
……
这次她真的惹怒了祁焰,从今往后,他都没来见她。
直到周三,饿了两天的阮莺又被送去了程随安那儿。
阮莺过去的时候,脸色惨白。
程随安还没起床,她来不及让自己吃饭,便主动去了厨房,给他准备早餐。
她之前听人说过,像程随安这种玩世不恭的大少爷,之所以会收心喜欢上许黛,正是因为他9岁那年,父母出车祸去世,葬礼那天,许黛找到了躲在角落的他,亲手给他煮了一碗面。
那年的一碗面,让他爱了许黛足足十多年。
所以程随安最喜欢看替身穿上围裙做饭的样子。
她前段时间特地学会了许黛当年煮的阳春面,阮莺以为他一定会很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