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了程越,我卖了我妈留给我的传家玉。
给程越交学费、给他生活费,让他在省城读书。
三年后他带着孙晴出现在我面前,要和我离婚。
他给我90万,说当年的钱按10倍还我。
我没吭声,直到江迟问我:“他眼睛是不是有问题?”
其实他眼睛好的很,不然,怎么会看上孙晴。
“我觉得他眼神不好,”江迟说,“不然怎么会跟你离婚。”
那年春天来得格外早。
三月初,老城墙根的迎春花炸开一片,黄得晃眼。
我蹲在店门口刷猫砂盆,塑料刷子卡进缝隙,指甲从中间劈开,倒刺挂在肉上。
我低头看了看,没吭声,继续刷。
程越是九点四十来的。
我认识那双鞋。
三年前送他去省城考试,在商场男鞋区,他看了一眼标价牌,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
2
电话是五月底打来的。
那天店里寄养了一只哈士奇,把三只猫砂盆全打翻了。
我追了它半个店,手机响的时候正蹲在地上扫猫砂,腾出一只手接,对方一口标准的普通话。
“请问是沈念女士吗?我这边是经纬律师事务所,关于您母亲遗产纠纷一案——”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
“......判决已于本月17日生效,涉案资产经清算评估,现进入执行阶段,需您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前来办理......”
我打断对方:“多少钱?”
电话那头静了两秒。
“本金加二十年利息,共计人民币三千七百二十三万四千九百元整。”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指甲劈的那根还没长好,根部有一点淤血,青紫色。
我问:“你们是不是搞错了?”
“您是沈念女士,母亲沈晚霞,外公沈德厚,南城纺织厂原厂长。请问是否无误?”
无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