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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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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程越,我卖了我妈留给我的传家玉。

给程越交学费、给他生活费,让他在省城读书。

三年后他带着孙晴出现在我面前,要和我离婚。

他给我90万,说当年的钱按10倍还我。

我没吭声,直到江迟问我:“他眼睛是不是有问题?”

其实他眼睛好的很,不然,怎么会看上孙晴。

“我觉得他眼神不好,”江迟说,“不然怎么会跟你离婚。”

那年春天来得格外早。

三月初,老城墙根的迎春花炸开一片,黄得晃眼。

我蹲在店门口刷猫砂盆,塑料刷子卡进缝隙,指甲从中间劈开,倒刺挂在肉上。

我低头看了看,没吭声,继续刷。

程越是九点四十来的。

我认识那双鞋。

三年前送他去省城考试,在商场男鞋区,他看了一眼标价牌,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后来我托人买了同款,高仿,四百六,他穿到开胶都没舍得扔。

现在这双鞋是正品。

皮面锃亮,鞋底没沾泥。

黑色西裤,熨过,裤线笔直。黑色西装白衬衫,袖扣是银色的,刻着一个我不认识的logo。

再往上,程越瘦了。

下颌线比以前凌厉,看我的眼神也变了。

以前他看我,眼珠总往下掉,像欠着什么。现在他看我,俯视。

他旁边站着个女人。

我后来努力回忆那一幕,发现自己根本没看清那女人长什么样。

只记得一个包,大象灰,扣子半开,露出一管口红。

再就是香水味,很贵的味道。

“念念。”程越先开口。

我没应。

我把猫砂盆放回架子上,站起来,在围裙上擦了擦手。

“这是孙晴。”他顿了顿,“我同事。”

孙晴笑了一下。

她笑的时候嘴角往两边拉,不是往上提,所以看起来不像高兴,像宽容。

“念念,”她开口,声音软,“你一个女孩子,非要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吗?”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

牛仔裤,膝盖洗白了。

卫衣,领口松了。

围裙印着“念安宠物”四个字,丙烯颜料描的,掉色了,字迹斑斑驳驳。

我没觉得自己狼狈。

程越从公文包里抽出一张卡,推过来。

“这里面是90万。当年你出的学费、生活费,我按10倍还你。”

塑料卡在玻璃柜台上滑了半寸,停在我手边。

我看着那张黑金色的卡。

忽然想起三年前那个典当行,我从脖子上解下红绳,把玉佩放在绒布托盘上,发出一声闷响。

“活当。”我说,“我以后要赎。”

我把当票叠成小块,塞进牛仔裤后兜。

洗衣服时忘了掏,稀巴烂。

“程越,”我开口,嗓子干得像三天没喝水,“我当年卖的是我妈留给我的传家玉,不是现金。那是典当行,我赎不回来了。”

程越别过脸。

他别过脸这个动作,三年前我见过。

那天晚上他站在店门口,说念念我考上了。

我高兴得把刚煮的馄饨打翻,手背烫红一片。

他握住我的手,看了看,然后别过脸。

我那时以为他是心疼。

“我现在的位置,”他说,眼睛看着门口那棵歪脖子槐树,“不能有一个开宠物店,和猫狗混在一起的老婆,你不懂吗?”

我懂。

我只是有点累。

三年来我一个人守着这间店,冬天水管冻裂过,夏天猫瘟死过三只。

我跪在地上给它们一只一只擦身子,用酒精棉擦干净它们嘴角的血沫,包进旧床单里,埋在城郊那片荒废的苗圃。

我没告诉程越。

他那时候正忙着面试,忙着转正,忙着从一个县城来的穷小子变成“省城单位的青年才俊”。

街坊围在门口。

有人在拍视频,手机镜头反着光,像一只只黑黢黢的眼睛。

我把结婚证从抽屉里拿出来。

红封面,我亲手包的透明塑料皮,边角翘起来一点。

我用手指按了按,没按平。

“行。”我说,“90万我收,婚我离。”

我把那张卡放进口袋。

程越站着没动。

孙晴轻轻拉了拉他的袖子。

我低下头,继续给笼子里的橘猫添水。

他们什么时候走的,我不知道。

等我再抬头,门口已经没人了。

隔壁卖烧饼的陈大爷端着一碗豆腐脑进来,搁在柜台上。

“趁热吃。”老头嗓门大,“加了两勺糖。”

我嗯了一声。

拿起勺子,舀了一口,甜味漫过舌根,我发现自己嘴里全是苦的。

那天晚上我没关店,坐在收银台后面,把那张卡翻来覆去地看。

90万。

够我还清典当行、把店里空调全换成新的、给寄养的猫狗添一批进口粮,还剩五十几万。

我不知道自己应该高兴还是应该哭。

最后我什么都没做,趴在桌上睡着了。

梦里我妈还活着,坐在老屋的院子里择豆角,抬头问我:那个小程,对你好不好?

我张了张嘴,没答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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