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天生视弱,五步之外雌雄同体,十步之外人畜不分。
五岁时,阿娘把我丢弃在乱葬岗,结果我把野狼当村口的大黄狗骑回了家,全村的鸡犬都遭了殃。
十三岁时,阿娘想把我卖进窑子换钱,我把情药当成酒端给了满楼的酒客,结果当晚所有人都发了疯,还闹出了人命,被查封了。
大家都骂我是个瞎眼煞星,直到侯府的马车要将我带回京城。
不曾想走到半路,就被人拦住了。
几个满脸横肉的山匪带着刀棍,S气腾腾地向我逼近。
我眯眼看了半天,感动得直抹眼泪:“这就是侯府为我准备的欢迎仪式吗?”
“辛苦大家了,你们拿的烟花筒好长啊,什么时候放?”
山匪头子提刀走近:“你这丫头,就不怕?”
我嫌弃地后退:“这位大哥,你身上的味太熏了,咱们侯府这么不讲究吗?”
山匪头子傻眼了。
假千金也惊呆了。
追踪而来的哥哥们双眼放光的大吼:
“面对这么悍匪还能临危不乱,原来流落乡下的妹妹是深藏不露的大佬啊!”
……
2
马车摇摇晃晃的走着。
沈淑娇突然凑了过来,声音得意。
“妹妹,你大概还不知道吧?”
“大哥的剑穗是我亲手编的,二哥的玉佩是我亲自挑的。”
“就连母亲每日喝的燕窝,都是我亲手炖的。”
“这侯府上下,早就习惯了我的存在,你拿什么跟我争?”
她身上的脂粉味熏得我鼻子发痒。
我往后靠了靠,拉开与她之间的距离。
“沈姑娘,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我回侯府,是因为我原本就姓沈。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那叫物归原主,怎么能叫争呢?”
沈淑娇冷笑:“血缘算什么东西?”
“感情才是实打实的。”
“你信不信,只要我掉一滴眼泪,哥哥们就会把你赶回那个穷乡僻壤?”
我十分赞同地点了点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