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沈梨还是庙街最廉价的洗脚妹,跪着给人按脚,被摸大腿还得赔笑。
三年后,她是太平山顶豪宅唯一的女主人,成了所有上流聚会的中心。
只因港岛只手遮天的财团掌权人霍司琛对她一见钟情,甚至为娶她扛下九十九鞭家法。
可霍司琛重伤住院,她没有像所有人以为的那样守在病床前,贴心照顾。
而是眉眼弯弯和男同学在图书馆聊项目,明知他生死未卜,也没半点担忧。
身旁骂她的声音毫不掩饰:“霍总给她捐楼送她读书,她却趁他重伤出来卖骚。”
“狼心狗肺,等霍总知道她真面目,她连庙街的臭脚都没得洗。”
沈梨把书往桌上一砸,声音冷淡:“想勾搭霍生请自便,不用来我这显眼。”
被阴阳的女生脸涨得通红,抄起水杯泼过来,水从沈梨脸上往下淌。
她还没说话,两个黑衣保镖就把那女生丢出了图书馆。
周围的人纷纷侧目,低声议论霍生痴情——人在ICU,还不忘派保镖保护她。
沈梨擦着脸上的水,自嘲地扯了下嘴角。
一周前,她也是这么以为的。
一周前,霍司琛的求婚轰动全港。
半山豪宅,九百九十九朵厄瓜多尔玫瑰,所有人都来祝福她,说她是最幸运的灰姑娘。
……
走出图书馆,一阵凉风灌进领口,冻得她打了个哆嗦,那些回忆才总算散了。
沈梨裹紧外套,把和霍司琛有关的甜蜜、痛楚,全都压下去。
她还有更重要的两件事要做。
第一件事是通宵加班把手头的设计项目赶完,做出成绩。
系统答应了给她去南城读书的奖励,可她不想什么都靠别人施舍,她得自己站得稳。
第二件事是回庙街,把攒下的积蓄给帮助过她的珍姐。
“以后我大概不会再来港……不会再来这了。”
她把卡塞进珍姐手里,“拿着,去过你想过的日子。”
眼前的沈梨穿着剪裁考究的烟灰色大衣,举手投足间落落大方,旁人道她命好飞上枝头。
可珍姐望着她,眼眶却红了又红:“新闻上都讲霍生怎么对你好,可你这脸色怎么这么差?”
沈梨下意识抬手摸脸,手还没落下,就被珍姐一把攥住,两指搭上了脉搏。
下一秒,珍姐惊喜出声:“梨梨,你怀孕了!”
沈梨浑身一僵。
她曾经无数次想过,和霍司琛生一个孩子,眼睛像谁,叫什么名字。
可为什么是现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