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村。
小树林里,朱大花手叉着腰,扯着嗓子,同伢婆冯婆子讨价还价道,“冯婆子,这女人脸上可落了疤,我可打听了,还是个不检点的,被家里人卖出来的。
现在还剩一口气在,谁知道我们沈家买回去,是不是连口气都没了。
一两银子,你要卖就卖,不卖拉倒。不然这人你落在手里,一时半会儿可不好找买家,再拖个几天,命没了,别说一两银子,你可能还得赔本收尸呢!”
冯婆子瞥了一眼地上满脸是血,又不省人事的女人,寻思着朱大花说的有道理。
这会儿一两银子还有的赚,人死了,别说賺,还得赔钱。
这人她从隔壁村拉过来的,主人家就收了一百文,还让她赶紧拉走。如果一两银子卖了,还能赚个九百文。虽然一开始打算多要点钱,可眼下这架势,一两银子能卖出去也算不错了。
冯婆子一咬牙,应道,“成,一两银子就一两银子,钱拿来,人赶紧拉走。”
朱大花也十分爽快的掏了银子给了冯婆子。
两人愉快的完成这次交易,朱大花便使唤着一旁的二儿子道,“老二,赶紧的,把人背回去。”
老二媳妇李氏不解的问道,“娘,咱家花一两银子,买一个落了疤的还快死了的丑女人干啥?钱不算多,可人死了就打了水漂呀!咱家又不算有钱的,钱咋能这么造作?”
朱大花瞪了一眼李氏,“你这婆娘,懂什么?人买回去死不死没关系,主要是便宜,给你四弟娶了媳妇儿,回头分家,别人也没话说。
要不然没给他娶个婆娘回来,就这么把他分出去了,他一个瘫子没人照顾,别说他不同意了,咱们村子里的人还不得唾沫星子喷死我们?
如今给他买个媳妇儿回去,就是分家,咱们也对他仁至义尽,他说不上啥。”
李氏一听朱大花这话,脸上立马堆起来了笑容,“哎呀,娘,还是你聪明,我就没想到这个!”
……
原主和她同名,也叫林清月,可能就是这样的缘分,让她穿越到她的身上。
原主父母亲去世的早,从小跟着大伯一家。因为模样生的好看,被同村子里的男人调戏,后来被这调戏她的男人的婆娘找上门,说她主动勾引男人,找她算账时拿着刀划破了她的脸落了疤。
被人打的奄奄一息的原主,在大伯一家嫌弃她名声尽毁的情况下,一百文钱卖给了伢婆。
林清月心里一阵骂咧,想她二十一世纪国际著名的外科大夫,还没来得及好好的享受生活,老天爷就把她弄到了这种破地方,还卖给人当媳妇?
林清月还没忧伤一会儿,原主的身体太虚弱了,她又迷迷糊糊的晕了过去。
等到她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破败的床上。
四面是破败的墙壁,刷着黄泥,有的地方都已经脱落了。
屋子里有些暗,还有一股淡淡的霉味儿,以及一股尿骚味儿。
地面是泥土地,坑坑洼洼的,屋子里除了一张瘸了腿被修补过的桌子,再无其他的东西。
而她睁眼后,发现对上了一个男人一双深邃的眸子。
这男人大概二十多岁的年纪,看上去有些邋遢和沧桑,脸上的胡子很多。
一双眉眼和鼻子倒是生的很好看,带着一抹冷峻。
也不知道胡子剃了五官到底如何。
看这男人的架势,似乎准备伸手过来,把她身上衣服给解开。
对于她这单身几十年的大龄剩女来说,何曾被男人这么碰过。
……
这男人双腿有点萎缩,加上屋子里的一股尿骚味儿,林清月大概看出来,他应该瘫痪在床有一段时间了。
“我是被卖给你当媳妇的?”林清月皱着眉头问道。
穿越到古代,被卖了就卖了吧,还得卖给一个瘫子当媳妇儿,老天爷对她还真“厚道”。
沈玉点了点头,“是!不过姑娘嫁了我,委屈你了。我娘本意是想分家,我双腿瘫痪,还有一对儿女需要照顾,家里人觉得是拖累,这般分出去,肯定被外人说道。
把你买回来是想照顾我,这样才有分家的由头,堵住别人的嘴。
你若不愿意,等分家以后,我能做主了,会给你一封休书,你自愿离去。”
沈玉说着,嘴里一抹苦涩的笑容。
瘫痪这半年多来,对于亲情,对于人性他也看的通透了,只能感慨世态炎凉,你若成拖累,连自家人都会嫌弃你。
他娘把林清月买回来的目的虽然没有明说,沈玉心里却十分清楚。
林清月看着沈玉那张有些沧桑的脸,不禁有一丝同情。
“你家人对你可真狠心!好歹一家人,这事儿都能做出来。”林清月略微有些同情,又道,“不过既然我卖给你了,那就是你媳妇儿,你放心好了,等我病好了,我会照顾你,给你治腿,还有照看你一双儿女。”
林清月倒不是好心泛滥,真愿意跟着沈玉。
根据原主残留的记忆,她大伯一家对她也不好,什么粗活儿累活儿都使唤她干。还不如留在沈家,照顾沈玉来的自在。好歹翻身做主,成了一家的女主人。
她现在就是没地儿去,即便要走,那也得等到自己在这年代熟悉了有钱了站住脚跟了再说。
再者,沈玉既然能说这话,说明这人的人品还不错。跟着沈玉过日子,肯定比回原主大伯家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