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那年,宁若曦嫁给了爸爸的忘年交兄弟,沈砚舟。
他比她大八岁,是圈子里出了名的冷情阎王,生意场上手段狠厉,从不近女色,可偏偏对她,他温柔得不像话。
他会因为她随口一句“那条项链好看”,第二天就让人把千万珠宝送到她手上;
会在她生理期疼得蜷缩在床上时,放下上亿项目,亲手给她煮红糖姜茶,一勺一勺哄着她喝;
会在情动时掐着她的腰,声音低哑地喊她“宝宝”,说她乖,让他上瘾。
就连他的所有社交账号,名字都是“致爱丽丝”。
她一直以为是纪念她们初见那天,她在钢琴前弹奏的那首曲子。
直到那天,她在他的书房里发现了一本旧相册。
相册里全是同一个女孩的照片,和她有七分像,站在钢琴前微笑。
照片背面写着——
“致爱丽丝,挚爱黎思。”
……
发现真相后,宁若曦只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去医院引产了肚子里五个月的孩子。
五个月大的孩子,已经会踢她的肚子了,手术台上,她咬着牙没哭,却在护士问“要不要看看孩子”时,崩溃地摇头。
……
当晚,宁若曦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梦里是第一次见到沈砚舟的场景。
那年她十八岁,跟着父亲去参加沈家的晚宴。
他穿着笔挺的黑色西装站在钢琴旁,修长的手指端着香槟,眉眼如画。
她对他一见钟情。
后来她大着胆子偷吻他,他愣了一下,随即低笑:“小姑娘,接吻不是这样接的。”
然后他扣住她的后脑,教会她什么是真正的吻。
那个吻好长好长,长到她喘不过气,长到她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像一场虚幻的美梦。
醒来时,她的枕头已经湿了一大片。
天亮了,她缓了许久,才拿起手机,拨通了爸爸的电话。
“爸,我离婚了。”她嗓音沙哑,“等拿到离婚证后,我就去国外陪你们。”
“是不是沈砚舟欺负你了?”爸爸的声音立刻拔高。
“没有,”宁若曦望向窗外渐亮的天色,“只是不爱了。”
其实,是沈砚舟不爱她。
而她,也不会再爱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