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晚晚,Y先生说“晚”字的拼音就是“我爱你”的开头首字母。所以,我用“晚晚”做了笔名。
起这个笔名的时候,我恰好认识Y先生七年。七年前的我,留短发,跷二郎腿,整天冒充大姐大。在老爸老妈为我报了九门功课辅导班不得不去之后,我勉强考上了林城排名第二的重点高中。
拿到录取通知的那天,我像只想要逃出如来手掌心的泼猴盘算着如何脱离爸妈的掌控。于是,纹身贴成了我彰显叛逆的第一件物品。
入校那天,我直接撞在了军训教官的枪口上,将我当成典型的教官勒令我跑操场二十圈。
那是深秋的九月,正赶上秋老虎的林城又闷又热。
所谓不作死就不会死,跑到第六圈的时候,体重足足有八十公斤的我就中暑了。后来我就被送去了医务室,至于被送去医务室的过程,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据我高一的室友班长告诉我:“教官肠子都悔青了,说以后再也不敢体罚你了。”
大家说起这件事哄堂大笑,说教官根本不是在体罚我。就是在体罚他自己,因为要将一个一百六十斤的胖子背去医务室并不是一件易事。
大家闹哄哄地说了一通,在我羞愧难当的时候。
Y先生领着一个医生走了进来,我迷迷糊糊听到他说:“还不赶紧去训练?教官是不敢罚她了,但不代表不会体罚你们。”
被他这样一说,午休时间来取笑我的同学们才灰溜溜地离开。
我讪讪地抬头看着他,听到他说:“别听他们胡说八道。”
那是我第一次近距离观察他,少年的脸上写满了温柔。我暗自有点惭愧,报道这么久我却不知班上竟然有这样一个帅哥。在我依旧窘迫万分的时候,我听到他对我说,“你是我背回来的。”
我一惊,错愕地看着他。
Y先生好像怕我愧疚,坐在病床边温柔地对我说:“我不嫌弃你沉。”
……
我是个很调皮的女孩子。可我那个怀揣着一颗少女心的老妈却一心想把我培养成小公举。学画画、学跳舞相继遭到我的反抗之后,她最终将我送去学了琵琶。
高一那年,学校艺术节班长要我上台表演。最终推脱无门,我只能硬着头皮去了。
可是还没上台,琵琶弦就被我用力过猛彻底摧残。登台无望,我一个人躲在艺术生的琴房里发呆。
那时我并不知道y先生就在隔壁画室里学画画。看到我蹲在琴房里,他主动走上来问我:“怎么了?”
“我的琴弦断了......”我失落地回答。
他没有说话,只是转身往外走。
我以为他不会再回来了,可是很久以后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他从外面走进来。递给我一根从别人的琵琶上卸下来的琴弦,夕阳的余晖里,Y先生笑着对我说:“快拿去吧,我还等着看你的表演呢。”
后来我才听说琴弦是某个暗恋她的学琵琶女孩从自己的琴上边卸下来的。
我如愿登台,下来的时候,听到那个女孩凑到他的身边说:“我喜欢你呀。”
Y先生先是一怔,随后小声地回应,“好巧,我也喜欢我自己。”
这件事在我心里埋了很多年,我一直觉得我的表白也会得到如那个女孩一般的回答。一直到某次我喝得酩酊大醉凑到他的身边对他说:“我喜欢你呀。”
他的回答是:“好巧,我也喜欢你。”
曾几何时,我和你的温柔距离那么近。
高一那年,学校举办篮球赛,要求每个班设计自己班级的篮球服,女孩们纷纷行动起来为篮球队的男生们画球服。
我从来都是个没有画画天赋的人,所以这种活动我从来都是置身事外有多远跑多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