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致远死了!
这是沪上私立医院,几个德高望重,堪称国内医学泰山北斗的医师在十分钟前做的决定。
而此刻的赵致远正在以游魂的状态,看着眼前的一幕幕。
赵致远,致远集团董事长,福布斯榜上常客,积劳成疾,罹患肝癌,从生龙活虎,到皮包骨头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正应了那句话,任你生前如何意气风发,可死后不过一块白布加身。
更可悲的是,他没有家人,以至于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所幸,他死前立了医嘱,自己这些年的继续通过建立自己生前建立的基金会,用来帮助国内的贫困儿童。
功成名就,意气风发,虽然英年早逝,但也算是圆满,唯一的遗憾就是......
想到这里,他的目光看向自己的尸体,在那白布上方,一把做工粗糙,甚至梳齿之间也不均匀的粗陋梳子,算是最后陪伴自己的东西。
那是他给白月光手工打制的梳子,只是他被拒绝了。
就在沈致远觉得自己的灵魂越来越虚弱的时候,自病房门外,一袭白裙,挽着发迹的女子快步的跑了进来。
女人喘着粗气,脸上带着泪痕,快步的来到病床边,趴在了他的身体上。
而看到女人的第一眼,沈致远整个灵魂都在颤动!
“你,你是......”
见到这一幕,他的那些私人医生开口问道。
“我…是他的爱人,让我把他领回家吧!”
……
一瞬间,沈致远哆嗦了一下子。
李云筝和李云笛是同卵双胞胎,两人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了,只是性格截然相反,李云筝温润大方知性,而李云笛则是傲娇任性。
前世,高中面对李云笛的,因为青春荷尔蒙的躁动,又或者是长久的陪伴,他没有拒绝。
可当他真正明白自己喜欢的是姐姐李云筝时,与李云笛的恋爱成了打开潘多拉墨盒的钥匙。
高中时期,他便给李云笛买饭买饮料,负责提供情绪价值。
如此还三天一小分,五天一大分。
后来上了大学,李云笛更是限制他的交际,甚至不惜割腕,让沈致远以她为中心。
想到这里,即便有着前世的经验,沈致远还是打了一个哆嗦。
他十分有幸,能得到李家姐妹的爱,只是,他明白自己的心只属于李云筝一人。
只是,因为与李云笛这段经历的缘故,这段恋爱成为横在两人之间跨越不过的桥梁,即便后来两人相爱,可是因为这些,她一直忌惮,以至于最后一直错过。
想起前世李云筝为自己收尸,在自己的骨灰前服用大面AM药的场景,他心中不由一阵刺痛。
如今,重来一世,他就是要弥补自己和云筝的遗憾,这辈子长长久久的幸福长远下去。
“现在李云笛还没那么喜欢自己,分手无论是对谁,都好!”
沈致远当即做了决定。
就在此时,沈致远的手机突然想起了一阵甘露提示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