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穿越哪个不是官宦开局,饱读诗书,一开场就能指点江山。可唐尘不一样,他穿越到了一个傻子身上。不仅傻,过的还穷,好在还有六房天资各异的老婆。为了养活这一大家子,唐尘只能绞尽脑汁的想法挣钱。赢来的赏钱他不要,要剩菜!搞出了古代第一顿自助餐。当自助餐大火之后,唐尘的人生就像开了致富外挂。当有天唐尘富到足够俯瞰整个天下时,有人向他请教发家史。他淡然一笑“当年啊!当年只是为了不饿肚子,钱才越赚越多的!”
老板娘走进内屋,不一会儿拿着笔纸走了出来。
唐尘接过毛笔,一时间有点犯难。他忘了一件事情,那就是现代是古时社会,用的是毛笔,不是硬笔。
他虽是历史系的高才生,也只学过一段时间的毛笔字,用以修身养性,但那个字要是放在古代,连私塾里读三字经的稚童都不如!
“算了,本就是试验一下活字印刷术,又不是拿出去卖。”
唐尘咬了咬牙,在宣纸上写了一首前世脍炙人口的小诗。
春晓。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看着自己那弯弯扭扭的憋屈字,唐尘有些满意地点点头,这次超常发挥,比以往哪次写的都好。
“老板娘,就是这二十二个字,能刻吗?”
老板娘瞪着宣纸上的字,眼睛里满是迷惑。
“小哥写的是首诗?”
“不错。”
唐尘怡然自得,这首诗虽然在前世属于儿童读物,但是也是大家孟浩然的佳作,不过现在属于他唐某人的了。
老板娘不会被他的才学惊艳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