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夜,暴雨如注,电闪雷鸣。
一辆宾利慕尚在雨幕中缓缓开来。
突然间,一道身影疯了般冲出去,拦在了车前,“停车!”
下一秒,轮胎抓地,水花飞溅,刺耳的刹车声伴随着摩擦声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响起,“吱——”
可惜还是迟了,宋颜被撞倒在地,磕破了额头,血不断顺着往下流,流进了她的眼里,被雨水迅速冲刷。
车窗落下,司机怒骂,“找死啊你?”
待看清楚了那张脸,司机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
他赶紧朝后座回过头去,语气紧张得不得了,“先生,是,是宋小姐!”
“大叔!”宋颜不顾一切的拎着手提箱,从地上爬起来,一把抓住了车窗,急急道,“麻烦您帮我通报一声陆先生,我有急事要见他……”
“不见。”
清冷的两个字音从后座传来,转眼间被雨声湮没。
宋颜来不及分辨那道声音,急得眼眶一下子便红了,慌张去拍打后座的车窗,“陆先生!”
“求您帮帮我,我弟弟得了白血病,医生告诉我,如果再没有合适的骨髓可以移植,他就活不过一个月了。”
“陆先生,现在只有您的骨髓才能救我弟弟,我求求您,我弟弟还小,求您发发慈悲,救救他吧。”
雨越下越大,雷声滚滚。
……
幽蓝的闪电在狂风暴雨的夜里劈开。
仿佛把天地间,都劈成了两半。
连带着把她的整颗心,都劈成了碎片,烧成了灰烬。
他说……脏?
他嫌这钱,脏?
其实别说是他,就连她自己都嫌。
所以这些年来,她拼了命的打工赚钱给弟弟治病,都没有动过他给的一分钱。
宋颜吃力的抬眸,宾利慕尚猩红的尾灯在雨幕中远去,恍惚间她想起多年前,他也是这样离去的。
他牵着林筱,坐进车里一起离开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天气。
她记得她在雨中追着他的车,哭着喊着求他别走,求着他不要丢下她,可任凭她怎么努力,他的车还是还是在视线里一点一点远去,直到最后,消失在雨幕中。
消失在她的视线里。
她已经不太记得,自己朝着那个方向跑了多久,追了多久。
只记得自己站在十字路口,像个迷失了方向的孩子,蹲在地上抱着膝盖整整哭了一宿。
她找不着他了,她再也找不着他了。
深夜的柏油路上,她淋着雨,跪在地上,把一张一张的钱捡起来,塞回了箱子里,然后抱着箱子,默默流泪。
……
宋明珠却不甚在意的咯咯笑着,
“好吧,我承认,我就是故意的,我故意勾引枫哥哥的,谁叫枫哥哥是你的未婚夫呢?”
“宋颜,只要是你的东西,我都要抢,不管是爸爸的宠爱,还是程太太的位置,或者其它的,如果抢不过来的话,怎么办呢?”
“还能怎么办,当然是毁了啊,就像……阿笙!”
听到阿笙两个字,宋颜的脚步突然一滞,心中涌出了一种不祥的预感,“你什么意思?”
宋明珠笑容深深,“阿笙不听话,他只喜欢你,不肯乖乖到我这个姐姐身边来,所以……就别怪做姐姐的心狠手辣了。”
宋颜的瞳孔,蓦地紧缩,双手在身侧握成了拳头,手指关节咯咯作响,“阿笙的骨髓,是你抢走的?”
阿笙病了三年,他们等了三年,终于在一个星期前,等到了合适的骨髓,医院也给阿笙定好了手术时间。
可她没有想到,手术前夕,主治医生居然打电话过来告诉她,志愿者反悔了,把骨髓捐给了别人,不愿意献给阿笙。
而且,骨髓移植手术,在当天就在另外的医院完成了。
如果要等二次捐献,至少要四个月到半年。
她可以等,但阿笙的身体等不了。
当时她还不明白,好端端的为什么捐献者说反悔就反悔,还根本没有给她可以挽回的时间和机会,现在她懂了,一切都是宋明珠在从中作梗。
她好恨,恨宋明珠的蛇蝎心肠。
“宋明珠,你这个猪狗不如的畜生,你怎么能恶毒到去抢阿笙的骨髓?他还没有十八岁,他还是个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