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咣当”一声巨响,一只黑色的布包砸破了颜欢面前的门板,伴随着四处飞舞的碎木渣狠狠从他的脚面上滚了过去。此时的颜欢正躺在一张竹躺椅中,疼得一下子跳将了起来。那布包足有一只篮球大小,里面的东西也十分沉重,滚落在地的声音铿锵有力,想来应该并非寻常的铁制品。
如果是被其直接砸在身上,恐怕现在颜欢已经要上医院急救了。
“妹的,神经病啊?大白天的乱丢什么垃圾!”
颜欢用手捂住了生疼的脚面,转而将视线投降了那个滚落在躺椅下的布包。可他一看之下却立刻忘记了疼痛,而是好像捡到了宝贝一般惊呼起来:
“咦--这包里的东西--好像是个古物啊!”
身旁的小伙计却伸手便要去脱他脚上的鞋子:“要真是古董还能这样扔进来嘛?虽然额也看不出啥名堂,估计奏是个赝品而已嘛。少东家你还是先关心一下自己的脚吧,管这东西干啥?”
“废话,这么大一坨东西,怎么会无缘无故飞到我们铺子里来的呢?你不觉得它很可疑吗。”颜欢虽然慌张,却依然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一瘸一拐地走到了躺椅另一头,伸手将布包从地上提了出来,摆到了柜面上。
铺子外的光线透过门上斗大的破洞,被柜面一侧镂空的雕花格栅切割成了一条条光带,照在了柜面那张古旧的沉香木台子上。颜欢伸出了仍颤抖不已的手,匆忙解开了布包上的结,又将散发出些许异味的布包掀开了一个角。从布包内腾起的细小粉尘随着射入屋内的阳光中上下飘舞着,其中的那件神秘物件也终于露出了真容。
“果真是个古物,而且居然还是件青铜器!妹的,难怪能把门板都砸穿了,我这只脚能躲过一劫真是上辈子积了德。”
只稍稍一瞥了一眼,颜欢便已经意识到了此物绝非寻常。他飞快地将布包的其余部分尽数打开,让里面的那东西整个暴露在了阳光下--
只见那物通体青绿色,锈迹斑斑,同家中日常所用的水壶较为类似。其上有口,口圆且有盖,前有流后有鋬。但与现代水壶所不同的是,这壶身下有三蹄足,口小,腹部扁圆,四周有装饰繁复的蟠虺纹。流短,呈流线型龙首造型。从外貌上看来,的确是一件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盉。
“是个真东西,不是赝品?”小伙计也吃了一惊,干瞪着眼瞧着颜欢。
颜欢冲小伙计眨了眨眼睛,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置了。他是城隍庙中一间名为“博雅轩”的古董铺子掌柜。虽然平日里一些非法渠道出手的玩意儿他也见过一些,但所卖之物大多也仅是一些十万元以下的小件,像今天这种从天而降的大东西,他可是头一遭碰上。
颜欢的背微微有些驼,体型清瘦皮肤白皙,但容貌还算英俊。他的下巴和上唇边留着些许半公分左右的胡碴,头发也蓬乱地立在头上,乍看之下颇有点颓废艺术家的味道,两只眼睛却是炯炯有神的。与常人不同的是,颜欢左侧的瞳仁是浅黄色的,好似半透明的琥珀一般,右侧的瞳仁却如黑曜石一般的乌黑,显得格外深邃。
他在网上看到过,这叫做双眼虹膜异色症。由于自己的父亲颜胥是琥珀色的瞳仁,所以黑色的那一半瞳仁,或许就来自于他从未谋面过的母亲。而似乎正是因为这双特殊的眼睛,他也拥有了异于常人的敏锐观察力。
……
夏日午后的太阳光白得刺眼,光线裹挟着灼人的热浪,丝毫不受城隍庙后街窄巷上空密如蛛网的电线阻挡,毫无顾忌地直射在正置身其中的颜欢身上,在他脚下投下了一片只比脸盆略大一点的深黑色阴影。
似乎他要追的人并没有跑远,只拐了几个弯颜欢便已经追上了对方。只见前方窄巷墙角里的人影背对着自己,身上穿着一件厚重的皮袄,脚踩一双老式登山靴,完全是一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登山者打扮,同眼下这燥热的天气,以及巷子四周的青砖绿苔显得完全格格不入。
“妹的,你这个人吃错药了吧?这么热的天气里还跑得这么快,当自己是非洲鸵鸟吗?我可告诉你,今天的事儿你别想就这样轻易了结!”
颜欢将手撑在腰后,上气不接下气地骂道。因为剧烈跑动,他的身上汗如雨下,汗衫整个都湿透了,黏糊糊地贴在背上。燥热的天气让颜欢的喉咙又干又涩,浑身上下仿佛快要烧起来了似地滚烫,这也将他的情绪如同装满了火药的炸药桶一般,彻底引爆了开来。
“喂,我跟你说话呢,听见没有?我家铺门口的那两块雕花门板可是百年红木所制,价值连城。你得赔我五千--啊不,至少五万,这里面包括维修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还有对我的这双新鞋的补偿。”
颜欢右脚上的那只鞋子已经在跑动中被甩得不知飞到了哪里。他的脚底沾满了小巷中横流的污水,滑腻的液体让他忍不住又是一阵恶心,心中的怨气更重了。
见那人一点反应都没有,颜欢当场便急眼了,伸手想要去拽他。但未曾想自己的手刚碰到对方的肩膀,原本靠着墙立在阴影中的那个人,却突然直挺挺地朝他的身上倒了过来!
颜欢反应还算迅速,立刻向后撤了几步,这才没有被对方撞倒。可他面前的那人却仿佛商场里摆放的假人模特一般,竟咚地一声狠狠摔在了颜欢刚才站立的地方。
“喂,喂,喂,大哥你演技真是一流啊,这样倒下来难道不疼么?我还是头一回见到有你这种碰瓷儿的,拜托你别给我找事儿行不行?再瞎耽误功夫,你该赔的那些钱我可要开始算利息了,赶紧给我起来!”
颜欢不知道这个怪人的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也不敢再轻易动手碰他,可那人却依旧躺在地上纹丝不动。直到一股殷红色的液体从那人的身下流了出来,颜欢才终于意识到了情况不对,再次凑上了前去。登时,他的脑袋中嗡地一声响,吞下了一大口唾沫:
只见那人眉心的正中处,还有一处圆形的伤口,正泊泊地向外流着鲜血。一双圆瞪的眼睛对上了颜欢的目光,狰狞的模样当即把他吓得魂飞魄散。虽然是炎热的夏日,但颜欢的四肢却像是被放在冰窖里冻了整整一夜,根本无法再挪动分毫。
颜欢下意识地想要去掏手机报警,可摸到的却是自己空空如也的口袋。看来刚才出门时太过匆忙,什么都没能带出来。
看到尸体眉心的伤口,颜欢回忆起了在追逐开始前,自己在巷口处听到的那一声清脆的巨响。之前他还以为那是将点燃的炮仗放在了罐头中发出的--附近有几个顽皮孩子,经常以此为乐。在持续飙升的肾上腺素刺激下,颜欢的瞳孔放大,思维也变得敏锐了起来,终于反应过来那时自己听到的,竟然是一声枪响。
“持械杀人?”颜欢脑海中猛然间蹦出了这四个字:“如果凶手还在这附近,那我岂不是也危险了?!”
就在这个当口,窄巷的上空再次传来了砰砰砰一连好几声枪响。颜欢不知道枪声是不是冲着自己来的,但此时的他已经被吓破了胆,转身便朝窄巷外落荒逃去。
……
“能为了啥嘛,额看奏是巧合哩。”
“可是这样对他而言没有任何的好处啊。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会将赃物留在身边,万一在半路上同凶手不期而遇,还可以试着用它来换回一线生机。毕竟对方如果看见有利可图,或许就不会轻易惹出一条人命来了。”
“那少东家你打算咋办嘛?你快想想办法。这东西留在铺子里,一会儿万一警察找上门来--”
“我这不正在想吗?你赶紧把空调打开让我冷静一下,另外再去找几张纸,我们一起把门上那个破洞补上,别让人看见铺子里的情况。”颜欢说着,小心翼翼地伸长了脖子,从门板上的破洞向外看去:
值得庆幸的是,时值仲夏,午后的太阳正火辣辣地晒在大地上,此时街道上围观的人群都忍受不了酷热而作鸟兽散了,压根没有人注意到刚刚从窄巷中逃回来的颜欢。然而树上的知了却并没有销声匿迹,继续用它们那无止尽的音调给颜欢本已烦躁的心情火上浇油。
小伙计答应了一声,抄起遥控器对着墙上的那台二手空调按下了启动键。只听滋滋几声乱响之后,空调上却噼里啪啦地闪出了几点火光,随后冒出了一阵青烟,彻底没了反应。
“空调,空调好像坏哩。少东家你稍安勿躁,额这奏找个维修师傅来--”
“叫人上门?你想害死我吗?哥可是刚刚踏入社会,将来要当上CEO,赢娶白富美的有为青年啊!早知道去年毕业以后就该继续念研究生的,也不至于现在就业都困难。”颜欢摇了摇头,阻止了小伙计,痛苦地哀嚎了起来。
就在半个钟头前,他还坐在柜台边的那张竹躺椅中使劲忽扇着手里的蒲扇,所有的一切都如往日一般,无聊、单调。但这场突如其来的命案,却转瞬之间让自己原本就已经坎坷的人生变得更加命途多舛了。
“不过托老东家的福,少东家你顺利地来到铺子里当掌柜了,也应该算是跳出了火坑吧。”
“嘁,根本就是出了这坑入那坑,一坑更比一坑深啊。现在咱们俩不是就正在被坑里的火煎熬着呢吗?快去帮我弄条湿毛巾来,汗要是再这样淌下去,我整个人就要干巴成一张纸了,接下来几天也可以不用再上厕所了。”颜欢端起一缸冷水,咕嘟咕嘟灌了下去,又将剩下的一点浇在了自己的脑袋上。
“少东家,咋啥事情经你一说奏变得这么滑稽哩?”
“钱袋儿你少讽刺我了啊,幽默可不是我的强项,我的专业可是正儿八经的计算机工程系!而且昨天才给你说过的,不要再喊我少东家了。”
“额这不是叫习惯哩嘛。自打来铺子里的头天起,额奏管老东家叫老东家哩。你是他儿子,自然奏是少东家哩嘛。不然额又该管老东家叫啥称呼哩?”小伙计笑着应了一声,随即跑去后堂提来了一桶水,也带来了几张发黄的纸和一罐浆糊,一点一点补起了门板上的那个洞。
他本名叫钱岱,比颜欢小四岁,也比他足足矮了一个头,生得矮小精壮,皮肤黝黑,总是在笑起来时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脖子上还挂着把据说自从他出生时起便一直戴在身上的银制长命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