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
厚厚的窗帘突然向两边分开,响晴的阳光,顿时刺得林志眯上了双眼。
他将一只手搭在眉弓上,从七楼的角度望下去,马路上那些“人”的相貌,模糊而不真切。
这是乌蒙高原上的一座五线城市,城建规模不算太大,也不算太小,新城区这边高楼林立,虽说千篇一律的毫无灵魂,却也熠熠生辉。
十七八只白鸽划过蓝天,悦耳的哨音由东至西,一切和半年前比较起来,似乎并没有什么改变。
只是,整座卫城除了他以外,好像再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活人了。
“我不怕死,我只怕大家都死了,就剩我一个人活着。”
他魔怔似地站了一分多钟,脱下七分袖的篮球衫,转过身来,直挺挺地往前一扑,做起了俯卧撑。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
做到第三十个的时候,他用力一撑站了起来,使劲弓起手臂,看着隆起的肱二头肌,嘴角抽了抽——如果这也算笑的话,那这笑容....只能令人心头发凉。
接着,他双腿一曲,腰部带动大褪的力量,跳上一米多高的桃木餐桌,跳下来,跳上去,再跳下来,再跳上去……
弹跳力,是全身力量、跑动速度、反应速度、身体协调性、柔韧性、灵活性的综合体现。
强健的身体,在以前只是让人赏心悦目,如今,是活命的本钱。
林志做得加倍卖力,头上、背上,肌肉紧绷的大褪上,渐渐沁出了细密的汗珠。比起半年前,他此时的身体素质,也不可同日而语。
跳到第五十个,林志休憩片刻,走到墙角,轻轻一跃,双手抓住一根短短的铁棒,做起了引体向上。
……
林志停下了手,不再击打玻璃,但两个血迹斑斑的拳头格格作响,仍然捏得紧紧的。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任凭谁说他也不会相信,仅仅半年,不过区区一百多天,那深入骨髓的孤独感,就能将一个正常人,扼S到近乎失去理智。
他重重叹了口气,缓缓松开了拳头,不是心里这一丝残存的理智,有好几次,他几乎就要提着那柄短斧,冲下楼去,和满街的丧尸拼个你死我活。
林志一通伐泄,心意稍平,目光再次看向窗外,蓝天白云下的卫城死气沉沉。
目之所及,没有一丝生机,尸变发生不过半年,脚下的城市,却也似荒废了一个世纪。
食欲已经没有了,他行尸一般走回客厅,拿起昨晚喝剩下的半瓶酒,一仰脖子,喝得干干净净。
倒在地板上,酒意很快涌入大脑,整个人晕晕乎乎,意识却似乎反而更清醒了。
“救我,救我....”
夏青充满绝望的尖叫,近乎固执地索绕在耳边。
林志发誓,有那么一瞬间,他就要上去砍翻那两只丧尸,救下夏青。
可是...
在随后挤破大门,蜂拥而入的群尸面前,他还是退去了。
别跟他说什么“人性本善”,“互相帮助”。
在生死面前,人都是自私的。
他深感内疚,可是问心无愧。
……
整栋大楼一团死寂,林志双手撑在柜台上,只能听到自己砰砰砰地心跳,柜台上已经积了薄薄的一层灰。
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他只想赶快离开这里。
深吸一口气,林志踉跄着窜到楼梯口,抓着扶手一级级走下台阶,出了医院大门,眼前的情景,却令他原本已经绷紧的神经,又是一颤。
车辆横七竖八,地上到处是丢弃的物品,一个婴儿车翻倒在行道树下,整条马路空空荡荡,就像一场战斗刚刚过去不久。
林志张大嘴巴,瞪大眼睛,像根木头似的呆住了,过了好半天,才如大梦初醒,心中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肯定发生了战争,城里所有的人都疏散到郊外了。”
呃——
猝然间的一声哀嚎,让他全身起了层鸡皮疙瘩。
望向马路中间,只见一辆货车车轮底下,压着一个女人,女人垂下的长发挡住了脸,身体不住扭曲。
林志吃了一惊,踉跄着走向前:“你...你怎么了?”
一句话出口,他突然间往后一仰,坐倒在地。
空气中能嗅到一丝淡淡地臭味,这女人肠子都被压出来了,而且已经腐烂发黑,这说明货车压住她已不止一天...她怎么可能还活着呢?
女人抬起头来,黑发之后露出一只死鱼般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他看。
林志头发刷一下立了起来,吓得面无人色,连滚带爬转身就逃。逃出一段距离,女人那犹似恶鬼嚎叫的声音已经听不到了,可心头仍然呯呯乱跳。
他按着胸口,弯腰捡起一部手机,按下键,手机还有电,可是没有信号。
踉踉跄跄又往前走,看见手机就捡起来,可是还有余电的手机,无一例外的都没有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