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你怎么还在这儿,芙蓉镇上的所有的适龄公子都在前厅了,就连易家的公子都来了,老爷让您过去相看呢!”
奶娘见叶蓁蓁此时一脸灶台黑灰,连忙将她从厨房拖了出来,用自己的手帕为她净脸。
叶蓁蓁满不在乎地回到了厨房,将刚才研制的新菜盛到了盘子里。
一切忙完,她抿了一口酒红色的汤汁,徐徐开口,“这个菜我觉得少了一味,奶娘你快帮我尝尝,这菜里缺了什么味道?”
“你啊!”奶娘轻叹一声,看着叶蓁蓁的眸子充满了疼惜。
蓁蓁小姐什么都好,比起名声盛传的叶白玉还要好很多。
但唯一的缺点就是一根筋,根本不会为自己做打算。
奶娘前脚刚刚迈出门槛,叶蓁蓁掌勺的手顿了下来,眸中闪过一丝无奈。
相看诸位公子?
打她记事起父母就不在身边,自幼在叔叔家长大,一开始叔叔待她很好,吃穿用度皆如亲生女儿一样对待。
可是后来就一日比一日更差,婶婶不喜欢她,将她安排在了全府中最差的北厢,冬冷夏热,平日除了她和奶娘几乎没有人往这边走。
她总觉得,那深宫大院里面的冷宫也不过就是这个样子了,杂草丛生,鲜有人烟。
不过这样也好,日夜落得清闲,每天都可以在这里研究新菜。
“这厨房怎么一股臭味呀!”一个艳丽的丫鬟扭着水蛇腰走了进来,带进来扑面而来的脂粉味道。
那艳丽丫鬟懒洋洋开口:“奴婢艳云给您请安了,我家小姐想借您的小厨房做一点吃食,刚才席上小姐一直被诸位公子围着,可是饿坏了。”
……
就在这个时候,从不远处又走来了两个少年。
为首的是一个华服公子,手里拿着折扇,在这初秋的黄昏时候还一动一动的扇着,也不知道他倒是多热。
此人是刘西风,芙蓉镇里的小霸王。
刘西风面带揶揄,“初良,身边的那个小尾巴倒是没换,初良你说醒酒,却从正厅走到了偏僻的这里,难不成是专门来找你的小尾巴的?”
易初良最讨厌就是别人开他与叶蓁蓁的玩笑,这个怪丫头怎么配和自己传闻呢!
即使要传绯闻,也是他和白玉那样的清丽佳人配一对才对!
易初良白玉般的俊脸一皱,皱眉说道,“刘西风,你眼睛莫不是瞎了吧!我能看上她?就这个傻子都比不上白玉的一个指甲盖!”
其实,易初良是芙蓉镇公认的温润公子,但是面对叶蓁蓁的时候却总是屡屡破功,像是一个傲娇的孩子,毒舌而幼稚。
“初良,当着姑娘的面,你不能这么说!”说话的是宋胥,就是当初差点定亲的那个商户公子。
和其他公子哥比是一个善良的,就是有些懦弱,不然当时也不会被家里逼着娶亲了,而且要娶的还是芙蓉镇名声最差的姑娘。
“这是有人心疼了,我还记得去年你好像还有意求娶这个傻子来着,不过被这个傻子拒绝了,我看你是喜欢这个小傻子吧!”说着,刘西风就哈哈大笑起来。
“你……”
宋胥被气得脸色变红。
宋胥是为了帮她,却反被刘西风嘲笑,叶蓁蓁能忍受别人辱骂自己的话,但是却不会忍受别人辱骂那些帮过自己的人。
眼底掩过一丝狡黠,叶蓁蓁忽然惊呼道:“好大一只蚊子!”
……
第二日清晨,经过一夜的奋战关于霸道公子易初良和小白花叶白玉的话本彻底完结。
秉持着只有悲剧才能被广大群众记住的原则,话本的结局男主易初良武功散尽成痴儿,女主叶白玉则在等待中年华老去。
真是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啊!
叶蓁蓁的院子只有奶娘一个人,没有其他的丫鬟小厮,所以大部分情况下,很多的事情必须她亲自动手,比如此时。
简单梳洗之后,叶蓁蓁就拿着自己那件被刘西风扯掉袖子的衣服去找婶婶。
正巧叶白玉也在,穿着一件粉蓝色的罗裙,黑色的长发如瀑地披散在肩上,端庄优雅,仙气逼人。
王彩凤正和自己闺女商量着哪家的公子更加优秀,却不料叶蓁蓁求见。
想着这个丫头突然找自己干什么,王彩凤掩下面上的不耐,露出慈爱的笑容,“蓁蓁来了啊,荣姑,还不赶紧给蓁蓁端些吃食来!”
叶蓁蓁也不客气,专捡碟子里贵的吃。
耐心地吃完点心之后,叶蓁蓁用袖子胡乱抹抹嘴,一脸悲伤地拿出了自己被扯坏掉的衣服,“婶婶,蓁蓁好苦啊,昨日蓁蓁的衣服被野狗咬坏了,整个袖子都没了。”
王彩凤恍然大悟,这小妮子是来讨新衣服的。
王彩凤不禁露出了为难的神色,“蓁蓁啊,你叔叔俸禄就那么点,你看就连我和你白玉妹妹都是省吃俭用的,库房里也没有你能穿的衣服。”
叶蓁蓁扫了一眼房中,青鸾牡丹象牙桌上放着的是鎏金百合香炉,地上立着的紫檀蜀绣百花屏风,再瞧瞧眼前这母女头上戴的身上穿的。
这若叫做省吃俭用,那她岂不是乞丐了?
眼底一闪而过的讥讽,叶蓁蓁抬头笑着:“婶婶,我听下人们说镇上有一家成衣店的,价格十分便宜,蓁蓁每月都有月例,还有点剩余,婶婶你看我能不能去那个店里面选一件秋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