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中平四年,洛阳,天子脚下。
一斗米二百钱,一具饿殍一文不值。
王金坐在自家院子里那块破石头上,觉得自己大概也快变成后者了。
从早上到现在,他就喝了一碗能照见人影的薄粥。昨天也是,前天也是,大前天他实在撑不住了,在给人扛货的工地上晕了过去,被人抬回来,丢在这破石头上晾着。
然后他后娘全氏就开始了。
“别人家的男人十二三岁就能顶门立户了,你倒好,十五岁了还赖在家里装死!让你去做工,做了两天就装病,你怎么不去死呢!”
全氏二十七八岁,生得膀大腰圆,站在院子里骂人的气势,活像一头护食的母虎。唾沫星子在阳光里飞舞,落在王金脚边的尘土里。
王金没吭声。
他不是原来那个王金了。
原来的王金确实怯懦,被后娘骂了十几年,连抬头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但现在坐在石头上的这个王金,昨天还是个二十一世纪的普通青年,三十多岁一事无成,连个老婆都娶不上,活生生把自己愁死了。
然后一睁眼,就到了这。
王金把下巴搁在手心里,抬头望天。洛阳的天空倒是真蓝,比他前世见过的任何天空都蓝,蓝得让人想哭。
因为他知道,再有几年,董卓就要进京了。然后是诸侯割据,天下大乱,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他上辈子愁娶老婆,这辈子干脆愁能不能活过二十岁。
“你娘死得早,留下你这么个讨债的!王家养你十五年,养出个吃白饭的废物!”全氏的骂声还在继续,从屋里骂到院子,从王金的懒骂到他那死去的亲娘,腔调又尖又亮,整条巷子大概都听得见。
……
“大哥。”一群孩子齐刷刷地喊。
王金心里有点别扭,自己好歹也三十多了,让一帮娃娃叫大哥。可低头看看自己这副十五岁的皮囊,又只能认了。
他冲孩子们拱了拱手:“各位弟弟。”
目光扫过人群,忽然顿了一下。一个胖墩墩的少年站在最后,脸上堆着笑,但那笑意没到眼睛里。
王金多看了他一眼,把这个神色记在心里。
吴风没注意这些,拽着王金大步往里走:“走,吃肉去!”
灶房里生着火,映得满屋子红光。一口大铁锅架在火上,咕嘟咕嘟煮着一锅肉。门板上挂着一颗狗头,还滴着血。
王金看了一眼,默默移开视线。前世他没少吃狗肉,但都是切好摆盘的,这种现S的场面头一回见,胃里有点翻。但他的胃很快接管了脑子,肉香几乎把他整个人都按住了。
一个半大孩子给他和吴风各盛了一大碗,碗是破的,筷子长短不一,但王金不在乎。他蹲在墙角,低头扒了一口肉。
滚烫的肉汤顺着喉咙流进胃里,油脂的香气从鼻腔冲到脑门。
王金觉得这是他两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他埋在碗上,大口大口地吃着,眼眶又开始泛酸。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从今天起,他不叫什么王金了,他得给自己争出一条活路来。
一条在这乱世里,能活得像个人的路。
......
作为大汉都城,洛阳城实行宵禁,非有任务官员,或巡逻士卒,不得在街上行走,否则可以当即格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