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我手机屏幕亮了整整2个小时,来电显示是同一个号码——周丽华。
我数了一遍,又数了一遍,没数错,一共366个未接来电。
3年以前,我把骨髓捐给了她儿子。
那一年,她连一通像样的感谢电话都没有打过来.
我妈眼眶红了好几次,说她这人心寒啊,我遭那么大罪,她连句正经话都没有。
我说:“算了,事情都过去了,别提了。”
后来的那3年,我以为这件事就这么翻篇了,大家各过各的日子,谁也不用再想起谁。
直到那个电话打到了我老家。
我女儿回到家,只说了一句话。
那句话,我一直记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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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午,我手机屏幕亮了整整2个小时,来电显示是同一个号码——周丽华。
我数了一遍,又数了一遍,没数错,一共366个未接来电。
3年以前,我把骨髓捐给了她儿子。
那一年,她连一通像样的感谢电话都没有打过来.
我妈眼眶红了好几次,说她这人心寒啊,我遭那么大罪,她连句正经话都没有。
我说:“算了,事情都过去了,别提了。”
后来的那3年,我以为这件事就这么翻篇了,大家各过各的日子,谁也不用再想起谁。
直到那个电话打到了我老家。
我女儿回到家,只说了一句话。
那句话,我一直记到现在。
我叫林秀,今年四十七岁,在一家国企的后勤部门干了快二十年,不是什么体面的岗位,就是管管仓库、跑跑报销、盯着办公室里的耗材有没有超标,说白了就是一个没人特别待见、但谁也都离不开的位置。
周丽华是我同一个部门的同事,比我小三岁,当年刚调过来的时候梳着齐耳短发,穿一件米色的风衣,踩着高跟鞋,在我们这个满是中年大叔和大姐的部门里显得格外扎眼。
那时候我就坐在她斜对面,她来报到的头一天,我倒了杯热水递过去,跟她说新来的同事吧,以后有什么不懂的你就问我。
她接过水杯冲我笑了一下,说谢谢林姐,就这么认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