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妈重生了。
上一世她嫁给老实人,平淡一生。
而她的闺蜜嫁给了下乡的知青。
后来那个知青回城成了首富,闺蜜也成了有钱人。
重生回1975年,我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那个落魄知青。
她想截胡闺蜜的富贵命,等着将来做首富夫人。
只有穿书的我知道,那个知青根本不是首富,而是个家暴男。
那个闺蜜进城不久就被打死了。
看着我妈给家暴男送红糖鸡蛋,在那求偶遇,我急的嘴角都在抽。
既然劝不住,那就只能用魔法打败魔法了。
我转头跑向了那个真正的未来首富——村东头那个又凶又狠、被人嫌弃的瘸腿反派。
“叔,我看你印堂发黑缺个媳妇,你看我妈那个傻白甜怎么样?”
“买一送一,带个拖油瓶,不仅能给你养老送终,还能替你治腿!”
“妮儿啊,你瞅妈穿这身咋样?显腰身不?”
……
2
霍城是这本书里的大反派,更是未来的首富。
书里写过,霍城家里说是成分不好,再加上一条腿在早年被人打瘸了,村里没人看得起他。
但他脑子活泛,够狠够绝。
改革开放后,他是第一批倒爷,从倒腾电子表开始,一步步做大,最后成了掌控着半个省经济命脉的商业巨鳄。
关键的是,这个霍城虽然对外人心狠手辣,但对自己人护短得很。
原书里他终身未娶,据说是因为早年受尽冷眼,看透了人情冷暖,根本不信这世上还有真情。
我一口气跑到那破屋跟前。
还没进院子,就听见里面传来一阵磨刀的声音。
“霍瘸子!把你家那只老母鸡交出来!”
“不然小爷我就拿石头砸你家玻璃!”
几个野孩子围在篱笆外,抓着土块往院子里扔,嘴里不干不净的嚷着。
我躲在草垛后面探头看去。
只见院子中央坐着个男人。
他穿着件旧汗衫,那条残疾的腿僵直的伸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