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年说: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现在他却跪在我面前给我按脚。
我花了十年,把他从“买不起”变成了“点得起”。
当年没舔到的校草。
现在点到了。
·······
我叫苏可卿,今年二十八岁,在北京混室内设计。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现在月入五万,有自己的工作室,能在国贸请客户吃人均两千的日料面不改色。
但十八岁的时候,我是个舔狗。
舔到那种程度呢?我举个例子你就懂了。
高中三年,每天早上六点,我会骑着破自行车绕路两公里,去学校后门那家早餐铺子,买一份热乎的豆浆,两根刚出锅的油条,用塑料袋包好,塞进校服里捂着。
然后赶在早自习之前,把那袋早餐偷偷放进靳嘉韩的课桌里。
冬天的时候,那袋早餐捂在我怀里,热气烫得皮肤发红。
我缩在座位上假装背单词,眼睛却偷偷瞄着他的座位。
他来了。
……
靳嘉韩是那种,你见到他就知道什么叫“校草”的人。
一米八六的个子,宽肩窄腰长腿,穿什么都好看。
篮球队队长,每次打球,场边围的女生能绕操场三圈。
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弯成好看的弧度,露出一口白牙。
全校女生都在讨论他,而我是其中最不要脸的那个。
我替他抄笔记。
他上课睡觉,我把笔记工工整整抄两份,趁他没醒塞进他书包里。
我替他打扫卫生。
轮到他值日那天,我早早到教室把地拖得能照出人影。
我替他买水。
每次他打完球,我都抱着一瓶矿泉水在场边等着。
但那瓶水,他从来没接过。
有一次他渴了,从路雨安手里接过冰红茶,仰头喝了一大口。
路雨安笑得像中了一百万。
我抱着那瓶矿泉水站在原地,手僵在半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