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年,兴安岭。
熊沟子村。
五个知青模样的青年男女聚在一起,手缩在袖子里,说话的时候气息已经能带出一些白雾。
“青青,这天寒地冻的,你让那傻子去给我们抓野鸡,不会出事吧?”
戴眼镜的男青年皱着眉头嘀咕。
“能出什么事?”
“他一个泥腿子本来就在山里讨生活,他不进山打猎,那咱们的工分什么时候能完成?”
身边一个扎着辫子的女青年蛮不在意,撇了撇嘴,“再说了,东哥,我不也是想着给你补补身子嘛。”
“咱们下乡,本就是这群泥腿子的福分,何况那乡巴佬是自愿的,就算真死了,也怪不到我头上。”
沈青青一边说,一边往王东身上靠,整个人都快贴到了他的胳膊上。
王东眼底闪过一丝享受的神情,但在众人面前很快收敛了起来,干咳一声道:
“咳,不能这么说。”
“咱们下乡,目的是为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嘛!”
“我吃不吃肉无所谓,主要是大家都是城里人,下乡这么长时间不吃肉,我担心大家身体顶不住嘛。”
“等小叶回来了,把肉分一分,大家别忘了跟人家说一声谢谢。”
……
听到动静,里面的知青们很快出来了。
带着眼镜的王东一边走一边套着外套,看到叶风手里拎着两只野鸡,眼珠子都放光了:
“呀,这不是小叶吗,打猎辛苦了。”
“东哥东哥,咱们今晚有肉吃了!”
“这么大的野鸡,够咱们吃两天的了!”
沈青青赶紧凑过去讨好。
王东下意识咽了口唾沫,面上强装起了镇定,干咳一声训诫道:
“青青,你这是什么觉悟。”
“我们下乡是为了帮助群众的,不能全部要,要一半就行了。”
任谁都能听得出王东语气里的不舍。
这年头,吃一口油水可太难了。
尤其是城里来的知青分子,四肢不勤五谷不分,靠自己怕是饿死也混不上一口肉。
“哎呀,东哥你就是这样,太为其他人考虑了。”
“你身体不好,一只鸡哪里够吃?”
“明天我让小叶再去给你挖点人参,给你好好炖一下,补补身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