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阿飞,是一名疾驰在城市街道的黑车司机,我每天做的,就是在享受速度与激情的同时,淡观人间风雨,笑谈众人悲喜。与其他同行略有区别的是——我不收钱。这也是同行大哥们喜欢把我的名字挂在他们口头禅后面的原因,也有部分不冷静的大哥想找茬揍我,但在看到我胸前的心脏搭桥手术所留下的疤痕之后,都选择了微笑,毕竟谁也犯不上因为抢客而搭上一条命。
当然,那道长长的疤痕跟心脏没啥关系,是被我堂哥砍的。小时候看了一部老动画片《金刚葫芦娃》,很是着迷,邻居一个坏掉渣的老头儿送给我一个小葫芦挂在脖子上,告诉我从此可以刀枪不入,百毒不侵,目射万道霞光,气冲九霄之巅。我为了验证老头儿的说法,让我堂哥拿菜刀砍我一下,本来半信半疑的我是琢磨着他比我大一点,发现疑问时大概能阻止我一下,哪知道他毫不犹豫,想都没想,直接手起刀落,那一刀从前胸直冲到肚脐眼,要不是我顽强的拿小卖部的透明胶带缠了三圈自救,我家户口本上就没我啥事了。
伤愈后,我带着我家二黑,拎着菜刀追那老头儿满村跑,那一追就是三年。老头儿本来是肺癌晚期没几天活头了,愣是被我追的多活了三年。突然有一天,老头儿对他家人说自己快不行了,临死前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想要好好感谢下帮他延年益寿的我,只不过方式有点特别:他想跟我拜把子。如果这事不办,他就咽不下这口气。他家里人直接跪在了我身前,我虽然拎着菜刀,但并不代表我不善良,于是我答应了他的请求。就在老头儿眼含热泪地对着苍天举着香念完“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之后,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挂了。
我对苍天说:那TM是他自己说的,我不同意。
老头儿出殡那天,我望着那口大棺材,摸着腰里别着的菜刀,突然感到万分孤独......在此后的很长时间里,我经常梦到老头儿拿着菜刀追我,一边追一边骂我不够兄弟,没跟他一起升天。直到我有一天给他烧了个俄罗斯大纸妞,老头儿才算作罢,再往后只断断续续地托梦让我没事给他烧几瓶印度神油和六味地黄丸。
也就是追老头儿的三年,让我养成了随身携带菜刀的优良习惯,但是我发现大家好像对我的这个习惯并不满意,这种态度主要体现在学校老师和同学家长身上。我爹被学校叫的烦了,问我是不是非要在手里拎点什么才舒服。我说对,不拎点东西就感觉人生很苍凉。我爹灵机一动,从他的木工箱里找出了一把生锈的小铁锤送给了我:这是你爹我小时候用的,到现在有三十年了,你放在兜里,感到苍凉的时候就掏出来感受下岁月的温度。
自此,那把小铁锤成了我亲密无间的朋友,我在锤柄上刻上了几个金光闪闪的大字用来驱魔辟邪保平安:偷我铁锤死全家。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岁月如拉稀,时光如尿崩。感觉提了个裤子的功夫,就是奔三的人了。
近几年,无柳市的东南角里建起了一圈平均面积为30㎡的小户型公寓楼,因其地理位置幽静,车流量较少,房价较低,所以很快就成了部分靠下半身主导世界的男人们的天堂。首付五万买上一套,装修一把,再往里塞一个情人,比租房住酒店方便多了,进门运动之前都不耽误先吃碗肉丝面。也有很多人一买就是十几套,装修好之后对外长租短租日租,这种开房不需要身份证的地儿,无疑是偷情的圣地,走在楼道里都能体验到五级地震的感觉,公寓楼的生活垃圾里也基本以乳胶为主。
我特别想在楼门前题上一副对联。上联是:甜也对,苦也对,人生百味。至于下联嘛,还没想好。
公寓楼里面入住了各式各样的人,有刚毕业奋力拼搏却手头紧张的穷青年,有分配到旁边医院尚在实习期的小护士,有在外面犯了事后流窜到无柳市打工的外地人,也有些不务正业整日瞎逛的小混混......而住的最多的,还是形形色色的姑娘们,偷情、包养、小姐成了这里的代名词。总之,里面住的人似乎都有些故事。
无柳市淳朴善良的本地人亲切的称这里为“情人公寓”,后来感觉这个名称从底蕴和格调上还差点意思,于是起了一个更有深度的名字——二奶大厦。但这又显得太过高调,随着岁月流转,慢慢就简化成了“二厦”。
二厦里所有住户的生活所需在东侧的那一排底商里基本都能达到满足,饭馆、百货、超市、蔬果这几家从一交房就扎下根儿了,比起市内,这儿的人流虽然不多,但个顶个的都是主力消费军,这几家的生意也都非常红火,最近一年里又吸引了几家饭店入驻。
每到夜晚,楼上翻云覆雨意乱情迷,楼下推杯换盏醉生梦死,喝的高兴了,街边吼上几嗓子,扔几个啤酒瓶助助兴也都是常有的事儿,每每此时,楼上某些房间内也会传来一片搀杂着各地口音的骂娘声,甚为热闹。
然而就在这么一个充斥着喧嚣与骚动的江湖之地,两年前突然来了一个与此地极为不搭的“幻尘书吧”,安静地立在角落里,要不是店门口上方的木栅栏上写着那么四个字,我差点以为这里是谁家忘交房租的仓库了。这书吧内外一样,非常清朴,里面棕色书架绕墙,中间有两张老榆木的桌椅,空处放着几盆兰花青竹。除了书,这里就只有茶,连年轻人喜欢的咖啡奶茶都没有,更别说其他。正对门口的墙壁上挂着一幅字,上面写着“一杯洗涤无余,万事消磨去远。”
……
这天底下的男人,大多一个样,尤其是这项元素:脑袋里想的。
天天读书的就是与众不同,能联想到精装配图版金瓶梅,这境界之高令人叹为观止,我冲霍先生竖了个大拇指后,从衣领里掏出那块鱼型佩饰,说:“我也不是白拉的,坐我车的人,得拍下这个东西的照片,帮我寻找这个东西的线索,霍先生你熟读金瓶梅,肯定博学多才,帮我看一眼这东西,这都好几年了,也没人认得这是什么玩意儿。”
霍先生眯起眼睛看了下,说:“好家伙,人家都是带个小巧玲珑的玉佩玩,你这脖子上天天拴这么个铜疙瘩,不累啊?不过这鱼奇怪的很,你看它尾巴怎么这么细,还跟钢锯似的高低不平,鱼头到鱼尾还有根铜条拉着,像是不拉这鱼就要游走一样。这东西,还真是摸不透,书里电视上都没见过,是个稀罕玩意儿。”
我说:“别说书里电视了,网上都找不到相关信息,也正因为稀罕,我才在这扎根儿了,这里三教九流什么人才都有,我相信终有一天会有线索的。”
霍先生问:“冒昧问下,这铜鱼跟你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一定要找它的信息?”
我收起铜鱼说:“没什么,找个人而已。看到相关线索就告诉我,我大可以身相许。”
霍先生说:“以身相许就免了,不过我看你天天也没正经事干,不如来给我打工挣点零花钱,不拉活的时候来给我整理整理书、打扫下卫生就好。”
我想了下,说:“行。”
霍云问:“你也不问问工资多少?”
我说:“都行。”
走出书吧,一股冷风迎面抽来,激的我浑身打了个冷战,抬起头,凄凉的月色下,若隐若现的星云就像是这寡独夜幕下的守望者,似在叹息,又似在低诉。我又将那铜鱼掏出来握在手里,想起三年前的那一幕,心中不住的颤抖,那股S人的欲望再次腾跃而起......直到右手掏出了小铁锤,心中终于渐渐安稳下来,这个时候,唯有铁锤能让我暂时忘却仇恨与伤痛,享得一时安静。
也是从那天起,我开始在霍先生那里打工,说是打工,其实就是帮他看看店,擦擦扫扫,只是那里很少有客人,所以我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里都是坐在那喝茶看书。通常我早晨7点过去的时候,他已经在门口的空地上打完太极拳了,完事会让我陪他一起喝上两壶茶,再让我去旁边不远的早餐店里买回早餐。霍先生应该还有别的生意,有时候到了9点,他就会出去,至于他要做什么,我没问过,也不想知道,只是安心做自己的事——研读金瓶梅。如果上班期间有乘客打电话,霍先生又没在书吧,那么我会直接锁上门出车,毕竟黑车司机才是我的主业,之所以能在书吧里打工,是因为我的确喜欢那儿。
其实在那件事发生之前,读书一直是我的最爱,只不过我来到无柳市之后,为了寻找那条铜鱼的线索,这几年已然静不下心来,只盼望某一天会有人指着铜鱼大声告诉我:我认得它是什么。
这些年里,幸亏认识了叶寒,才让我在孤独的时候有地儿可去。叶寒是我在二厦认识的哥们,是楼下“东山超市”的老板。刚认识的时候他说:“别看哥像个混吃等死的小老板,但其实我是一个精通三千S人技法的冷面S手,神鬼两道都得给我个面子。”我说:“既然你交了底了,实不相瞒,我其实是迪迦奥特曼的拜把兄弟。”
叶寒当时就急了:“你不信?看哥给你表演一个冷面S手必S技。”说着,他一个前空翻就飞出去了,我根本没来得及提示他这是二楼露天阳台——120呜哇呜哇赶到的时候,他忍着摔断的腿坐了起来,擦了把头上的血问我:“阿飞,现在你信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