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清岚,别给脸不要脸,赶紧给我起来!”
被尖锐的叫骂声吵醒,陆清岚迷迷糊糊地睁开眼。
入目是糊满报纸的土墙,头顶是结着蛛网的横梁,空气里不仅没有她惯用的高定香水味,反而充斥着一股陈旧的酸腐气。
她低下头,看见自己身上穿着件土掉渣的红褂子,布料粗糙得像磨砂纸,磨得她娇嫩的皮肤生疼。
这是哪儿?她不是正在家里做spa吗?
脑海里一阵剧痛,陌生的记忆像潮水一样涌了进来。
该死!她竟然穿书了!
穿进了那本只会写狗血剧情的敌蜜写的年代文里,成了同名同姓的炮灰女配!
“妈!我不管!反正我死都不嫁给顾时予那个废物!”
一道骄纵蛮横的哭闹声在耳边炸响。
陆清岚转过头,就看见原书女主陆依依正坐在板凳上抹眼泪,哭得那叫一个梨花带雨,眼睛却时不时往这边瞟。
“那个顾时予成分不好,被下放到那个鸟不拉屎的穷山沟里去种地,我可是娇生惯养长大的,去了还不被折磨死?”
陆依依一边哭一边跺脚,指着陆清岚喊道。
“让姐姐嫁!反正姐姐平时在家里也是干活的命,皮糙肉厚,去乡下正好!”
“我要嫁给延枫哥!延枫哥是连长,家里又是双职工,嫁过去就是去城里享福的!”
……
大院门口,一辆墨绿色的吉普车威风凛凛地停在那儿,车头还扎着俗气的大红花。
沈延枫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脚踩锃亮的皮鞋,意气风发地从车上跳下来。
而就在吉普车的屁股后面,一辆破旧的二八大杠自行车寒酸地停了下来。
顾时予穿着洗得发白的白衬衫,袖口挽起,露出精瘦有力的小臂。
这一豪一穷的鲜明对比,瞬间引爆了大院里看热闹的人群。
“啧啧啧,这就是同人不同命啊!”
“依依那是去享福的,清岚这丫头算是毁了,嫁给个改造分子,以后只能吃糠咽菜咯。”
沈延枫听着周围的恭维,下巴抬得更高了。
他瞥了一眼旁边推着破自行车的顾时予,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
“哟,这不是顾大少吗?”
两人以前算是旧相识,只是如今云泥之别。
“这路远山高的,你就打算用这就把新娘子驮过去?也不怕把人颠散架了。”
顾时予懒洋洋地掀起眼皮,那双桃花眼里满是漫不经心的冷意。
“沈连长还是操心操心自己吧。”
他修长的手指百无聊赖地拨弄了一下车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