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赵志刚穿越到了1974年,成为年代文里的小混混。
原主好吃懒做,偷鸡摸狗,是村里有名的万人嫌。
最后还害死了知青媳妇陆雨薇。
好在,他觉醒了见义勇为系统。
【叮,恭喜宿主,完成一次见义勇为任务。奖励大团结100张,已存放至系统空间。】
【叮!恭喜宿主,完成一次见义勇为任务。奖励:兽语精通,宿主可无障碍与高级智慧动物进行语言交流。】
【叮,恭喜宿主,完成一次见义勇为任务。奖励枪法精通,百步穿杨。】
【叮!恭喜宿主,完成一次见义勇为任务。奖励:身体素质强化,让你拥有猎豹般的速度,和猩猩一样的力量。】
【叮!恭喜宿主,完成一次见义勇为任务。奖励:解毒丹一枚,服用后可让宿主百毒不侵。】
赵志刚有三个目标:第一,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第二,改变女主陆雨薇的悲惨命运。第三,带领全家吃香喝辣,在火红年代中过上悠闲的生活。
赵志刚腹诽:给一个村里人憎狗厌的二流子绑定见义勇为系统?这是不是有什么大病?
就像是黄鼠狼给鸡拜年,纯属离谱到家了。
可既来之,则安之。
他一个无牵无挂的孤儿,上辈子活到28岁,除了送外卖就是送外卖,妥妥的牛马打工人。
如今白捡了一具18岁的年轻身体,风华正茂,荷尔蒙爆棚,怎么算也是他赚麻了。
除了没手机没网络,生活枯燥得能淡出个鸟来,这七零年代的杏花村其实还挺对他的胃口。
蓝天白云,空气清新。
大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没有任何九九六的压力。
最爽的是,托原主活阎王的福,别人在地里累死累活挣工分,他却能靠着凶名到处摸鱼,工分还一分不少。
赵志刚走到院门口,碰上了自家老娘周桂英。
“宝弟!你这是咋了?下河摸鱼去了?”
原主赵志刚是家里老幺,上头四个姐姐,从小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宠着,硬生生给宠成了一个无法无天的混世魔王。
赵志刚甩了甩头发上的水珠,满不在乎地笑笑:“哦,刚路过河边,看见陆知青掉水里扑腾,想着好歹是条人命,就顺手给捞上来了。”
周桂英一听,心疼得不行,上来就想扒拉他的湿衣服。
“那河水多凉啊。快,灶上有热水,赶紧回屋冲个热水澡,娘给你煮碗红糖姜水,再卧两个荷包蛋,好好去去寒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