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耳的刹车声响起,赵志刚飞了出去。
剧痛袭来的前一秒,他还在心里骂骂咧咧——这单超时要扣五十,今晚又得啃馒头。
再睁眼时,赵志刚发现自己躺在土炕上,茅草屋顶、墙上还糊着报纸。
这不是自己那间月租八百块的城中村。
无数不属于他的记忆碎片猛地冲进脑海。
接收完记忆的赵志刚,眉毛一挑。
他居然穿书了。
现在是1974年。
白山脚下,杏花村。
自己穿到年代文里,成了同名同姓的炮灰男配。
原主赵志刚,十八岁,村里有名的混不吝。
好吃懒做,偷鸡摸狗是家常便饭,十里八乡没人待见。
他盯上了京市来的女知青陆雨薇,仗着几分蛮力,三天两头去知青点堵人。
有一天,陆雨薇去河边洗衣裳,脚下打滑掉进了河里。
赵志刚会水,但他愣是等陆雨薇呛得半死,才慢悠悠跳下去救人。
……
赵志刚腹诽:给一个村里人憎狗厌的二流子绑定见义勇为系统?这是不是有什么大病?
就像是黄鼠狼给鸡拜年,纯属离谱到家了。
可既来之,则安之。
他一个无牵无挂的孤儿,上辈子活到28岁,除了送外卖就是送外卖,妥妥的牛马打工人。
如今白捡了一具18岁的年轻身体,风华正茂,荷尔蒙爆棚,怎么算也是他赚麻了。
除了没手机没网络,生活枯燥得能淡出个鸟来,这七零年代的杏花村其实还挺对他的胃口。
蓝天白云,空气清新。
大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没有任何九九六的压力。
最爽的是,托原主活阎王的福,别人在地里累死累活挣工分,他却能靠着凶名到处摸鱼,工分还一分不少。
赵志刚走到院门口,碰上了自家老娘周桂英。
“宝弟!你这是咋了?下河摸鱼去了?”
原主赵志刚是家里老幺,上头四个姐姐,从小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宠着,硬生生给宠成了一个无法无天的混世魔王。
赵志刚甩了甩头发上的水珠,满不在乎地笑笑:“哦,刚路过河边,看见陆知青掉水里扑腾,想着好歹是条人命,就顺手给捞上来了。”
周桂英一听,心疼得不行,上来就想扒拉他的湿衣服。
“那河水多凉啊。快,灶上有热水,赶紧回屋冲个热水澡,娘给你煮碗红糖姜水,再卧两个荷包蛋,好好去去寒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