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周年亦是女儿忌日,顾晚星被陆景珩逼离婚,偶然得知女儿存活,誓要夺回女儿、讨回公道。
我回到了那个囚禁了我三年的,名为“家”的牢笼。
这里的一切,都刻着陆景珩的印记,却唯独没有一丝我的气息。三年来,他撤掉了我们所有的结婚照,清空了所有属于我的物品,只留下最基本的生活用品,仿佛我只是一个寄居在这里的陌生人。
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开始收拾自己仅有的几件行李。每一件衣服,每一本书,都承载着过去那些心碎的日日夜夜。
正当我把最后几件衣物塞进行李箱时,别墅的大门被推开,陆景珩走了进来。
他看到我脚边的行李箱,眉梢微微一挑,眼神冰冷得像淬了毒的刀子。他从钱夹里抽出一张黑色的银行卡,扔在我脚下。
“密码是你女儿的‘死期’,”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语气里满是施舍和羞辱,“拿着这些钱,滚。”
女儿的“死期”。
这六个数字,曾是我三年来每个午夜梦回的噩梦。他竟然用这个来做密码,用这种方式来提醒我,我的“罪孽”有多深重。
若是从前,我或许会崩溃,会哭着求他不要这么残忍。
但现在,不会了。
我弯下腰,捡起那张卡,在他冰冷的注视下,用尽全身的力气,将那张象征着屈辱的银行卡,一折两断。
“啪”的一声脆响,在空旷的客厅里显得格外刺耳。
我将断成两半的卡扔回他脚下,抬起头,直视着他那双错愕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陆景珩,你的钱,我嫌脏。”
他的脸色瞬间阴沉下来,周身散发出骇人的戾气。我甚至能看到他紧握的拳头上暴起的青筋。
我没有理会他,拉着行李箱转身就想走。我必须尽快离开这里,去找我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