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是出了名的杠精,却成了校花的暖男,我连他也不要了。
那天最后,段长风还是没舍得白焉然脱下来,我不想看到他们,转身回到我和段长风在一起住的地方。
段长风很喜欢打理家务,跟他在一起的四年,他看不惯我农村养出来的毛病,时刻指正我的习惯。
洗澡后要拖地,地上不可以有一点灰尘,甚至床上的毛发都不可以留下一根。
我像个被扶正的小猫,乖乖听他说的每一句话,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话成了我作为大学生而需要服行的准则。
我将洗好的水果整齐的放在他的书桌上,习惯性的扔掉了垃圾桶。
从垃圾桶里发现了我送给段长风的小手表。
那是我第一次拿到奖学金,去金表店,为段长风买的第一个礼物。
我当初问过他,喜不喜欢。
他摇了摇头说:“俗气。”
可他却整整带了四年,从没摘下来过。
难受劲还没上来,就听到段长风的开门声,我愣在垃圾桶的旁边,迟迟不想离开,仿佛要抓紧我们之间的感情,可好像什么都抓不住了。
“表,你扔了。”
我望向他的眼神,冷漠里透着一份心疼,可再瞅向他的手,有一个崭新又好看的水墨屏手表。
“原来,有新的了。”
我鼻子抽泣了一下,真不争气,不过,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