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恶女,被豪门认回后决定做哥乖乖女。他们却偏爱假千金,我杀疯了。
我和港圈最受宠小少爷结婚前夜。
假千金送来一碗莲子羹,祝我早生贵子。
我一口闷下,再次醒来却遍身吻痕躺在地下酒窖。
父母知道我婚前失贞,没追查凶手,而是极尽嫌弃:
“这婚事就不该落在你头上,明天你姐姐替你嫁了。”
“过几天,我让人送你去海岛。”
海岛。
是父亲专门处理死人的地方。
姐姐得意的目光刺破真相,我跪在地上求他们鉴定那碗羹。
一向维持体面的母亲却指责我是个疯狗:
“野东西还敢栽赃我从小宠到大的千金宝贝?”
父亲更是淡漠得没情绪:“就算是,那又如何?”
“社会血雨腥风,坏人多得是,自己技不如人就得认。”
好啊。
那你们技不如人,被我送去见阎王时,可得多夸夸我。
……
当我终于到了港市,站在高耸入云的凌氏集团楼下。
我一直低下的头终于仰了起来。
凝望凌氏大厦最高处,前台说那是凌氏董事长的办公室。
他就是我多年未见的父亲。
我的沉寂的心火热了。
这条路我终于走到了终点。
我再也不是没人要的小孩,再也不是没家的野种。
前台小姐盯着我和父亲七分相似的脸喃喃自语了五分钟。
她说,我比凌氏千金更像董事长。
“像,太像了。”
但她不敢直接放我进去找董事长,而是请示了上级。
恰巧那天二伯进电梯前看见了我。
他看见我的脸,也愣住了。
听前台小姐说完更是兴奋得将嘴咧到了耳根:
“我带她上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