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妞可真嫩,死了怪可惜,回去跟顾少不好交代啊,白瞎了那800块钱。”
“要不,趁着身体还热乎,咱哥俩好好享受一番,反正她就算活着,也迟早被玩死。”男人恶臭的气息喷洒在曲半夏脸上,惹得她直反胃。
迷糊间,两个晃动的人影渐渐贴近,曲半夏忽然瞪圆了眼睛。
竟敢脱她衣服,是嫌命太长。
嘭——
她使出在末世惯用的招数,本该将那两人踹飞,奈何使不出半点力道。
空气凝滞,夜风刺骨。
壮汉们骤然停手,目光呆滞地看向对方后,弹跳似的散开:“妈呀,曲傻子诈尸了!”
青草的气息沁入鼻腔,灯火明晃,完全没有半分昏暗残破。
她竟然还活着。
此时,车里的收音机正在播报信息:据研究发现,1977年上半年在农业方面......
1977年!
阵阵酸胀感冲击着曲半夏的脑袋。
她就这么毫无预兆地,穿到了那本日夜苦读的狗血小说里,书名叫《七零年代,我被顾帅捧在心尖》。
原主也叫曲半夏,可惜是个炮灰。
……
“放开我!”
曲半夏使劲倒腾,溅得顾南箫满脸水花,直到两人水灵灵的上了岸,才勉强将她放开。
月光撒向顾南箫的肩章,刺眼的亮。
曲半夏表情微滞,低声呢喃,“军人。”
她才想起来,刚刚有人喊他顾团长。
难不成,这人是顾南箫?
记得书里交代过,他自18岁入伍,仅仅两年时间里,战绩赫赫,军功不断,被称作军区神话。
就连带领的兵,也是精英中的精英。
这可是个金大腿!
反正回去末世也是危险重重,不如抱紧这个金大腿,寻求出路。
那么,救命之恩,是不是应该以身相许?
曲半夏本就对军人有天然好感,现下变得更加不镇定。
都说背靠大树好乘凉。
【顾南箫就是太正直了,才会被顾淮意这种表里不一的人骗。】
【我得想办法嫁给他,保护他才行,他要是死了,我的靠山就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