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我真是倒了八辈子霉,娶了你这么一个废物老公,把榴莲给我跪好,膝盖催熟的榴莲,老娘最喜欢吃了......”
深市,高档别墅,萧湘雅苑。
真皮沙发上,高高在上的女人,狮子吼地朝着一旁跪在榴莲上的林轩,咆哮着。
她双手环抱胸前,穿着职业装,白色的女式西服,紧窄的套裙,肉色丝袜,一双精美的长筒靴。
离子烫的发梢小卷发,披散在肩头,论姿色,不敢说倾城倾国之貌,至少也是气质出众,国色天香。
她,就是林轩的妻子秦诗诗。
入赘秦家已经三年了,虽然和秦诗诗有夫妻之名,但并无夫妻之实。
同房,却不同床,也不可能共枕。
甚至悲剧的是,连秦诗诗的手都没碰过,哪里是女婿,比仆人还不如。
打着地铺,和妻子秦诗诗同房睡了三年,忍辱负重的三年,除了秦家从来没给林轩好脸色之外,秦诗诗越来越像泼妇一样,数落着林轩没用。
从来都是她“娶”了林轩这么一个废物老公,跪榴莲那是家常便饭。
用秦诗诗的母亲,那个尖酸刻薄的、体态臃肿得像何首乌丈母娘罗萍的话说,膝盖催熟的榴莲,入味、够劲。
所以,林轩除了做家务,拖地、洗衣服、做饭等,另一个重要功能,那就是跪榴莲,他成了人体催熟剂。
听着秦诗诗的狮子吼,林轩并没有生气,而是很平淡地笑了笑,嘟哝道:“嘿嘿,媳妇,你说老了,你那么年轻漂亮。虽然女人可以叫‘婆娘’,但分开来念,‘婆’是婆,‘娘’是娘,你是我老婆,不是老娘!”
“反了你个废物,还学会顶嘴了!”秦诗诗气得嘴唇直哆嗦,真想一巴掌掴在林轩的脸颊上,让他知道,在这个家里,谁才是说了算。
……
还有一点让秦诗诗更郁闷的,林轩废柴就废柴了,关键他还是个聋子。
每次就算扯着嗓子骂他,他表现得像个无辜的孩子,刚开始,任由秦诗诗,还是母亲罗萍辱骂他,他完全装作没有那回事。
就算是秦家的其他三姑六婆的指指点点,奚落林轩,他不仅是聋子,还装瞎子,充耳不闻、视而不见。
后来不知怎滴,林轩像是会读唇语,秦诗诗的话,他会反驳,或者以一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调侃方式,敷衍了事。
林轩何尝不知秦诗诗的郁闷,他的郁闷又有谁知道呢?
三年之期,已经是最后一天了,封印马上就解开了。
那一场可怕的修仙界医术大碰撞,让林轩险些丧命,最后,不得已采取封印的方式,将自己的修为以及医术强行封印在丹田之中。
悠悠千载修仙,一朝回到解放前。
只要命尚存,忍辱负重又算得了什么,不过是重头再来......
强行将修为以及医术封印的代价,就是三年耳聋,这已经算是轻的了。
要是修仙界医术大碰撞没有躲过那一劫,他早就魂飞魄散。
能活下来,已算是万幸,成为秦家的上门女婿,遭受秦家人的白眼,他是耳聋,但不瞎。
所有人眼里,他就是一个吃软饭的废物。
封印解开,便可重新修炼,无论是修为,还是医术,都可以重新找回。
这对林轩来说,是不幸中的幸运了。
……
林轩并非狼心狗肺,也能够明白秦诗诗说的话。虽然丈母娘罗萍以及秦家的人,对林轩是一坨烂狗屎都不如,但林轩不会忘了秦诗诗的救命之恩。
对她刚才说的,雄鹿医药集团老总的儿子段晔,也知道是什么来头。
一个觊觎秦诗诗美色多年的公子哥富二代,如今秦诗诗的国康医药集团濒临资金链断裂,段晔又是不失时机地来了。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林轩听见了,并未搭话,默然不语。
秦诗诗对林轩的反应早就司空见惯了,一点也没有感到惊讶。
“哟,段少,您大驾光临,寒舍蓬荜生辉呐,诗诗在客厅等着呢......”一个大嗓门的妇女声音,伴随着客厅的门打开,一位体态臃肿的中年妇女,领着一位西装革履的公子哥,走进了客厅。
中年妇女是秦诗诗的母亲、林轩的丈母娘罗萍,至于头发梳得油光粉亮的年轻公子哥,就是雄鹿医药集团的老总儿子段晔。
“伯母,您老太客气了,我和诗诗认识这么多年,您早像我的亲生母亲一样。”
段晔客套地说着,完全像是没有看见客厅里站着的秦诗诗以及跪着榴莲的林轩。
“要不是三年前,您老非要将诗诗许配给那什么......一个聋子,”他稍微停顿了一下,“您想啊,诗诗国色天香,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这样的娇人儿,虽然是入赘的女婿,但这不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么?”
段晔说话的时候,有意瞟了林轩一眼,“这不是毁了诗诗一辈子幸福?您要是愿意,我也可以倒插门啊,不就上门女婿嘛,要是住腻了萧湘雅苑,我带着诗诗,环游世界,那不是更好么?”
“段少,是是是,您啊,说得是,是我老糊涂了,把诗诗推进了火炕。这不,今天您来......”
丈母娘罗萍一副势利眼,完全是阿谀奉承段晔。
“伯母,是的,我今天来呢,一则是替诗诗解决资金链断裂的难题;二则我想向诗诗正式求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