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的余晖透过碎了一角的玻璃窗,射到一张破旧的小床上,床上躺着的女人叫林盈盈。
此刻,她脸上浮出了笑容。
她身子底下流血脓水的褥疮不疼了,她萎缩弯曲了的四肢不痛了,她的身体轻盈起来了。她轻轻的跟自己说:“我终于要死了,能死真好……”
她的瞳孔慢慢的散了,眼皮缓缓合上了。
“哎醒醒、你醒醒……”一个模糊又遥远的声音在她耳边聒噪个不停。
“嗯……”她动了一下身子,但是尖锐的疼痛令她“啊……”呻吟出声。
她感觉喉咙里和两只手腕像被火烤着般的灼疼。
“手给你解开了,我拿红花油给你抹抹。”那个声音有些清晰了。
她艰难的掀开了眼皮。
瞬间的愣怔后,她瞪大了眼睛,死盯着眼前的男人。
修长结实的身材,宽阔的额头,清俊的面容,鼻梁上架着一副无框眼镜。
本来应是一副儒雅温润的书生模样,但是,却给人一种难以亲近的冷漠感。
她苦涩的一笑,随即又闭上了眼睛,悲哀的想:死了的人也会做梦吗?我怎么又看到了生前梦里的那个人……
一会,她的头被轻轻的托了起来,一杯温水送到了嘴边,她闭着两眼张嘴就咕咚咕咚猛喝起来。
她被呛的咳嗽起来,水喷到了枕头上,但是他没有理会,随手把她的头又放回枕头上了。
……
虽然林盈盈在接过他钱的那一刻,对他激动的泪流满面,但是她心里早有了城里的青梅竹马,他对她再好,她对他也只有感激,没有感情。
回城的她如愿跟恋人孙鹏飞结婚了,后来孙鹏飞停薪留职下海,居然发了。
但一有钱就嫌弃当年娶的“破鞋”了,刚开始只是暗里讽刺冷落,后来外面有了女人直接揭露她的“不堪污点”了。说他如今是大老板了,不能跟个破鞋过一辈子,他得要脸。
其实他心里知道,嫁给他的当夜,她是完好如初的,他只是在给自己制造甩了她的理由。
她开始哭着闹着不离婚,但是他有的是办法……最终,她被逼的净身出户。
她从此再也不相信男人了,她独自凄苦的挨着余下的日子。
后来生了重病,她跟着娘家侄子过,娘家侄子和侄媳妇待她苛刻,把她安排在他郊区别墅楼下边的一间窝棚里,像养狗一样一天给两碗饭,病了也不给治,好让她早死。
当她孤独的躺在那个冰凉的床上时,居然想的都是当年那个买了她、又把她送回家的男人。
她一次次的跟自己说,她要是能重回一次,她就在那个穷村庄里,跟那个好心的男人过一辈子。就是当一辈子贫苦的农妇,也好过回城嫁给孙鹏飞。
现在,她真的重生了,那么她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了。
正低头走过来的男人步子一滞,眉心微蹙,吃惊的朝她看过来。因为这个被买来的城里姑娘居然没闹,而是“意味深长”的看着自己。
他们没见过面呀!
她——脑子没事吧?
林盈盈敏锐的捕捉住了他此刻的惊讶。顿时心下一凛,我怎么用这种眼神看他呢,不说我们是陌生人,现在我是被卖女,该对买主表现出强烈的反抗和惧怕才对,怎么着也得装装样子哦。
她就把眼睛一闭,身子一翻把后背给了他。
……
不用看也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她的手腕被勒的不轻,况且她已经感觉到,这两只手腕不光是刚解开时火辣辣的疼了,两臂还开始发沉发胀,是马上要肿了的节奏,她可不能找罪受。
她就乖乖的扭过身子,看到他那丝毫没有表情的脸,冰冷的就像医生看着病人。
我觉得再逗他也没意思了,就老老实实的把两只手伸给了他。
他蹲在了她的床头,垂着头把红花油倒在手心里,轻轻的往她的手腕上拍,全程都没有看她一眼。
丝丝清凉把火辣辣的疼痛掩盖了,林盈盈舒服的哼唧了一声,反应过来马上冲自己吐吐舌头。
淡定、淡定。
给她两只手腕都抹匀了,他低声跟她说了句:“好了,放平在床上吧,这样促进血液流通。”
她很听话的把两只手臂平放在身子两侧,果然舒服很多。
“你等着,我去给你弄点吃的。”他冷淡的说了一句,仍旧不看她。
她听了偷眼去看他,他发型是这个年代流行的黎明式四六分,身上是一件洁白的衬衫,下身是一条蓝色帆布裤子。脚上是一双漏脚趾头的皮革凉鞋。
这身很土的装束,穿在他身上照样掩盖不了他温文清雅的气质。
她不禁暗暗惊讶:他这副样子跟我印象里的农民差太多了呀,他应该是个有文化的农民吧?
“来,荷包蛋,你坐起来吃吧。”他淡淡的说着,把碗放在了床头的柜子上。
她看着那碗荷包蛋,馋的恨不得一口吞下去,她可是好几天没吃顿饱饭了啊。
她顾不得矜持,起身就要坐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