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的冬天,燕京城格外的寒冷。
天还没亮透,胡卫民就被院角公鸡的啼声吵醒了。他轻轻掀开打着补丁的蓝布棉被,不忍心叫醒依旧在睡觉的妻子,简单套上洗得发白的劳动布工装,踩着绿面布鞋推开屋门。
院里飘着煤烟味,一位上了年纪的中年妇人正蹲在屋檐下的煤球炉子前,正用火钳子捅炉眼,铝锅里咕嘟着棒子面粥。
“妈。”
“小胡,去胡同口打豆浆!”妇人听到胡为民的声音,头也不抬地喊。
“还有,说了多少次,在院子里不要叫我妈,叫我婶。”
她语气冰冷,甚至带着一丝让人难以察觉的厌恶。
“哦......”
胡为民抿了抿嘴唇,神情有些落寞,最终还是点头应是。
中年妇女其实是他的丈母娘黄连英,自从他从遥远的乡村搬进这个家里,丈母娘就没给过他好脸色。
还有这个称呼,更是让他心里不舒服的同时,有着某种不好的猜测。
妇人冷漠的催促道:“知道还不快去,愣着干什么!”
胡为民回屋,拎起暖壶往外跑,胡同的青砖墙缝里凝着霜,更有远处飘来一阵炸油条的香。
副食店门口排队的街坊们裹着棉袄跺脚,王婶儿看到他后,夸赞道:“小胡,这么早就出来买早餐,真是勤快!”
“我年轻,起得早,出来买早餐也是应该的。”他咧嘴一笑,露出白净的牙齿。
……
龚秀珠出身在教育世家,爷爷是燕京大学的教授,父亲虽然没有教书,却也是燕大的教职工。她的母亲黄连英也不一般,父祖辈是商人,只不过后来被打成了资本家,算是家道中落。
她自小便受到家人的宠爱,直到那上山下乡的苦差事落到她头上。
一道政策下来,她便从燕京城里的大小姐,变成农村知青。农村的苦日子,让她现在还做着噩梦。
在那个讲究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时代,女性的身份让她得不到半点优待。
还好,她知青的身份以及美丽的容貌吸引了许多农村未婚男青年。那时候,胡为民也是她的追求者之一。
七十年代,知青生活非常苦,更何况龚秀珠孤零零一个人。在遭受生活的毒打后,她觉悟了。
原本,她是看不上那些泥腿子的,奈何,她急需一个人替她挣工分。
一番挑选后,胡为民勉强进入她的视野。
后来一起工作的过程中,龚秀珠对胡为民了解越发深,加上他有几分这个时代农村青年少有的特质,让她心中的天平砝码,对他偏移了几分。
一次去河边洗衣服时,胡为民又救了知足落水的龚秀珠。半推半就,两人结成夫妻。
本来,龚秀珠以为自己要当一辈子农村媳妇,没想到命运眷顾,她有了回燕京城的机会。
面对机会,她毫不犹豫选择回家,哪怕要带上胡为民这个‘黑点’。
回到燕京,和家人团聚,龚秀珠从未在外人面前承认胡为民是她的丈夫,而是和家里人商量一番,谎称胡为民是她的表亲。
就这么过了几个月后,她是彻底不想再和胡为民有所牵扯。
想到这里,龚秀珠的情绪越发激动起来:
……
胡为民谢过邮递员后,握紧信封,回到门卫室内,随手将房门关紧。
前世,他也向杂志社投过稿,也有不少作品发表。赚的钱虽然不多,每次万儿八千总是有的。可从来没有哪次,让他像如今一般心中忐忑不安。
“放平常心,怎么说咱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在心中为自己加油打气后,胡为民平复心情,小心翼翼拆开信封。
寄信人自称是《故事会》的编辑,名叫何成伟。
信的内容很简单,经过一番审稿,编辑部一致决定刊发胡为民的短篇小说《会说话的骷髅》。
《会说话的骷髅》是前世《故事会》中一篇带有荒诞色彩和讽刺意味的经典短篇小说,其核心情节围绕一具离奇“开口说话”的骷髅展开,通过超现实设定揭露人性贪婪与虚伪。
胡为民前世读过这篇小说,对故事印象深刻,因此在决定投稿《故事会》时,将这篇小说列为首选。
《会说话的骷髅》故事很简单,在七十年代某个偏远山村中,村民老李头在山沟里意外挖出一具完整的骷髅。骷髅骨骼雪白,头骨上还残留几缕头发,显得诡异又神秘。
消息传开后,村民议论纷纷,有人猜测这是多年前失踪的某位村民,也有人认为这是“不祥之兆”。
就在众人围观骷髅时,骷髅突然发出声音,自称是“冤魂”,并开始控诉村中的罪恶。村民们吓得魂飞魄散,但骷髅的“指控”却直指每个人的秘密:
村长曾贪污修路款;
村医卖假药害死过人;
寡妇偷情害死丈夫......
骷髅的每句话都精准戳破村民的伪装,现场陷入混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