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笙笙,宋家养你多年,不过要你一碗血,你还推三阻四,你还有没有良心?”
“一碗?”
宋笙笙冷笑:“你看看这是什么?”
皓白的手腕上一道道狰狞的伤口,伤痕新旧交叠成了褐色的疤,如可怖的蜈蚣般爬满了她的手腕,刺目惊心。
“整整六年,足足七十二刀......”
宋笙笙咬牙切齿,她早已不是懦弱可欺的原主,而是来自异界的玄门老祖,活了千年,早就见识过了人性的丑恶,若不是亲眼所见,谁会信六个哥哥会把嫡亲的妹子当血奴?
好消息,她重生了,坏消息,她穿书了,还穿成了开局就挂的炮灰。
《六个哥哥拼命宠,假千金逆天改命》这本小说讲的是女主取代男主白月光,从此走上人生巅峰的爽文。
女主是爽了,穿成宋笙笙的玄门老祖,是一点都爽不起来。
因为她就是那个早死的白月光。
宋笙笙是宁远侯府千金,有六个哥哥,本是全家的掌心宠,却因娘亲早死,被批克亲,需每月十五取一碗血,供奉道观,供满十年,方能化解。
从宋笙笙十岁开始,每月十五,由六个哥哥轮流取血,他们会亲手割破她的手腕,每一次,疼得她几乎昏厥,却咬着唇不敢哭出声。
因为她不吉,宋父不让儿子们过多和女儿接触。
毕竟谁也不想英年早逝。
取血是宋笙笙唯一能和哥哥们接触的时刻。
……
青云馆主说过,每月十五必须取宋笙笙的血供奉观中,才能化解血劫戾气,不然,他和几个弟弟性命堪忧,还会有损父亲寿数。
宋笙笙只是牺牲一点血而已。
宋笙笙被宋谦之拉的一个趔趄,眼前一阵发黑,等手腕传来一阵刺痛,一股血腥气荡开,宋笙笙瞳孔剧烈收缩,灵血?
这具身子不但是天生灵体,还拥有灵血?
要是勤加修炼,不用百年就堪破天机成仙。
玄门老祖前世足足修了千年,家族十代供养,最后也没冲破死关,命陨当场。
强烈的求生欲,让宋笙笙眼神崩裂,奋力甩开宋谦之的桎梏,一口含住自己的手腕,狠狠吸了一口,她的血,与其便宜了这群忘恩负义的畜生,不如她自己喝。
灵血入腹,一阵灵气荡漾开来,宋笙笙眼睛放光,原本虚弱的身体如同被注入了强心针,瞬间焕发生机。
她一把夺过宋谦之手中的刀,朝着这混蛋的心口就刺了下去。
“宋笙笙,你疯了?”冰冷的刀锋刺入宋谦之的胸口,他伸手握住刀,满手鲜血,眼神惊愕的盯着眼前人,只觉陌生。
宋笙笙死死的盯着他:“我是疯了,恨不得捅死你个王八蛋,这一刀,是你欠我的,整整六年,七十二刀,是你们宋家欠我的!
从今往后,你我兄妹恩断义绝!
我没有你们这种忘恩负义的的大哥。
你妹妹是沈静姝,死舔狗!”
“大公子,啊!小姐,你......”
……
夏荷一惊,看到宋笙笙坚定的眼神,立刻应声。
“是......小姐跟我来!”
主仆俩走向偏院,越走越偏,低矮的院墙,简陋的程设,宋笙笙立刻看出这是宋家下人房。
她儿子竟然住在下人房?
越往里走,宋笙笙的拳头越捏越紧。
夏荷局促扯的扯着衣袖,不安的看着宋笙笙。
“呜哇......”
婴儿高亢的哭声尖锐刺耳,听得人揪心,瞬间吸引了两人的注意力。
夏荷扭头朝屋中跑去。
宋笙笙立刻跟上,一进屋就看到破旧的木床上,一团破布包裹的小娃娃正哭得歇斯底里,小脸绯红,唇色泛白,额头一片滚烫。
夏荷一脸急切的抱起孩子,轻哄:“小宝乖,不哭......不哭啊......”
“呜哇呜哇......”
许是听到熟悉的声音,孩子哭闹的更厉害了,声嘶力竭,一声声呐喊着自己的难受。
哭得夏荷心碎。
“小姐,怎么办?奴婢还是去找府医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