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实验事故,闻溪穿成了古代的痴傻农女,甫一醒来便在受人欺负。反杀还未成,就被一个神兵天降的男人劈晕带走。闻溪横看竖看,都觉得这个宽肩窄腰的男人是个潜力股。还未琢磨明白,男人就带着重聘上门求娶了。好消息是,实验室也跟着她穿过来了。更好的消息是,这个叫林崇霄的男人,还真是个纯情小狼狗。
闻薇正准备过来和闻溪说说话,顺便往自己口袋里划拉点东西,没成想就听到这么一句呛肺管子的话,当即什么心思都没了,转身就走。
闻溪唇角扬起,就这点能耐也想和老娘斗?回你娘肚子里再修炼个几十年吧!
唉......这心里是爽了,肚子遭罪啊!
不过,我有实验室我怕谁?
她的实验室可是战略物资实验室,可以说吃喝玩乐——她是个正经人,玩乐什么的嘛,反正吃喝肯定是有的。
正当闻溪抱着肉松小贝啃的时候,闻薇忽然出现在她门口,“你吃什么呢?是不是偷吃了家里的东西?”
我去,做人可得有良心!
“这是......亭长给我的!才不是家里的呢!”
闻着好香啊!闻薇的目光落在那形状怪异的糕点上,忍不住吞了下口水。
闻溪可不是好惹的,一口就将那肉松小贝都塞进嘴里。
闻薇也只能空留口水了。
她那丑妹夫给的,想来是大城里才有的糕点吧,她在镇子上都没见过这样的糕点。
不过,那个刀疤脸既然这么看重闻溪——
闻溪也是后来去河边洗衣服才知道,闻薇竟然让孙二娘找林崇霄要银子,说是家境贫寒,没银子给她置办嫁妆,若是太寒酸了,怕是要被人瞧不起,说她婚前失贞,若是丈夫再不重视,要被人戳着脊梁骨一辈子。
那男人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就这么缺心眼儿的给了,闻薇要十两银子,他就给十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