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回去!”宋国安手里拿着一根木棍子,指着江晚怒吼。
大雨瓢泼,雨水顺着头顶参天的大树,顺着茂密的枝叶和树干哗啦啦流在江晚的脸颊灌湿全身。
江晚对上宋国安轮廓分明,英俊好看的脸,顿时吓得哆嗦了一下,胆怯地朝着后背粗壮的树干靠过去。
宋国安周身是阴冷冰寒的气息,双目寒光凛凛,恨不得一把掐死她。
脑海中一道白光一闪而过,一段段不属于她的记忆强行钻进脑海。
很快,江晚就反应过来,整个人面色苍白无力,连带着呼吸都急促起来。
这怎么可能?
她怎么会重生到七六年来?
因为家里优秀的基因,她从小聪明伶俐,长的好,学习也好,一路跳级十八岁就医学研究生毕业,二十岁就在医学界已经是有名气的医生了。
江晚,今年十八岁,是大桥山村支书江大海和田小菊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宝贝女儿。
原主虽身在农村,但从小到大是被宠着长大的,做事蛮横不计后果,一心想要飞出农村去大城市做凤凰。
村里有十几个知青,江晚看上冯东升,便整天跟在冯东升屁股后面,冯东升接近江晚,就是想利用她村支书女儿的身份,早点得到回城的名额。
姜还是老的辣,江大海看出冯东升的花花肠子,知道自己女儿嫁给冯东升不会有好日子过,便跟江晚做了个交易。
让冯东升进城可以,但是江晚要嫁给宋国安。
原主自然是不愿意的,要知道宋国安不但没有文化,二十八了还是个瘸子,可是江大海不松口,原主就只好假意答应这门婚事。
……
不过,这些对他来说都无所谓,反正他是个瘸子。
江叔能把她这个女儿嫁给自己,也是想变着法子弥补自己这条腿。
宋国安想过了,只要江晚给他生下一个孩子,他就愿意放江晚走,哪知道江晚这么倔,一门心思要跟冯东升那个伪君子走。
江晚接收了这些记忆,抬头时怔怔地看着宋国安。
他身形高大,肩宽腰窄,站在不远处,借着忽明忽暗的闪电,整个人看着就像是来自地狱的审判者一样。
江晚害怕地往后面瑟缩。
记忆中,这个男主好像也不是坏人,就是平时生活过得很粗糙。
宋国安厉声道:“自己走过来,跟我回去,不然老子打断你的腿。
那个男人有那么好吗?
值得你抛弃名声和家人,都要跟他进城。”
这个节骨眼上,江晚还没搞清楚很多事情,只能先稳住面前的男人。
她摇头,身上的碎花衬衣被雨水打湿贴在身上,勾勒出她完美的身形,一张小脸此时毫无血色,额头上还顶着一个大包,看着楚楚可怜。
“我没有。我没有要跑,我只是、只是来采蘑菇的。”
这话说的很心虚,江晚一张口,这才发现,原主的声音跟她的声音一样软糯温柔,听起来像棉花糖一样软绵绵很舒服。
原主也不知道那两个人真跑了没有,而且也不知道他们是朝着哪个方向跑的,此时更是不能承认了。
……
江晚委屈的眸子眨了眨,说道:“我是喜欢冯东升,但是我是个女孩子,也是要脸的好不好?
他都跟别的女人搞破鞋了,这么无耻的事情都做得出来,我才不会傻到跟他跑了。
再说,我已经结婚了,我爸妈还有我哥他们都很疼我,如果我真的跑了,他们肯定会把我抓回来打断我的腿。”
说到这里,江晚微微垂眸,修长的睫毛像把小扇子一样微颤,她此刻全身湿哒哒的,看着格外的狼狈无助。
这下,宋国安彻底的气消了,甚至还有些同情她。
他叹息一声,脱下自己身上藏蓝色洗的发白的衬衣,一瘸一拐的朝着她走过去。
这死丫头简直就是他的克星,早知道她的心捂不热,新婚那天晚上就该狠狠办了她。
他一个二十八年没碰过女人的男人,小丫头娇娇嫩嫩躺在身边,却只能干忍着,真是要了他的命了。
等走近了,才发现江晚全身上下全是泥巴,看样子,真是摔的不轻。
他把滴着水的衣服披在江晚身上,冷声问道:“摔到哪里了没有?”
江晚心里委屈,脑子里想的是她那几百万的奖金和工资还没花,这会儿心疼,再加上这让人匪夷所思的魂穿事件,顿时忍不住落泪。
她缓缓抬眸的时候,一双水汪汪大眼睛全是晶莹剔透的泪水,眼泪滴在宋国安手背上,却烫在了他的心上。
结婚这半年来,第一次看她哭这么伤心。
江晚委屈巴巴地说道:“摔到额头和后背了。
后背好疼,火辣辣地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