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辛晴,一朝穿越,高粱地里遇险,却被个俊美少年讹上了。
凌云璟:我救了你,你得报恩。
辛晴:这剧情好熟悉......什么?我穿书了?眼前这痞帅少年就是将来一统天下的男主?
身为炮灰,她当即拍板:抱大腿,蹭光环,保小命!
从此一路开挂,披荆斩棘,踏上人生巅峰。
只是少年看她的眼神,也慢慢不对劲儿了。
凌云璟:大腿给你抱了,光环给你蹭了,身子给你看了,心也被你占了,你想拍屁股走人?
门都没有!
跟朕回宫,皇后娘娘!
秦氏出屋,迎上疤脸男,小声不知说了句什么,那疤脸男便转头朝正屋望来。
看到辛晴,疤脸男顿时也是一愣,下意识摸了摸太阳穴,眼神里透着凶狠的恼意。
辛晴心里顿时咯噔一下,袖中的手悄悄握紧,满是湿汗。
为什么高粱地的畜生会在这里?
书里哪些细节是被她漏掉的?
她此刻无比懊恼,看书的时候跳章节,错过了很多有用的信息。
现在怎么办?跑吗?
可她这么一跑,不就承认自己认出他是高粱地里的歹徒?
看男人壮实的身形,显然是个练家子,自己这小身板,既跑不过,也打不过,岂不是白白羊入虎口?
如今之际,只能敌不动,我不动,见机行事。
“晴儿,来,这是我娘家兄弟,也是你的舅舅,快来打声招呼。”秦氏热情地招手,让辛晴过去见人。
辛晴定了定心神,走过去福了一礼,微微一笑道,“见过秦家舅舅。”
疤脸男摩挲着下巴,狐疑地盯着辛晴,却见辛晴神色镇定,笑吟吟地没有半分异样,这才确定,小丫头压根没认出他。
男人歪了歪嘴,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近距离肆无忌惮打量起辛晴来。
“这就是晴儿啊,姐夫真是好福气,竟养了个这么个水灵灵的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