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歌酒吧今晚被包场了。
里头很热闹,霓虹灯在闪烁,音乐在响动,伴随着一片欢歌笑语。
林依牧站在最昏暗的门口,偶尔晃过的灯光,映照出她一张惨白得像鬼一样的脸。
她眨了眨酸涩肿、胀的眼睛,目之所及的一切,好像都遍布了刺眼的红色。
她看到,大家在给娱乐圈当红小花孟千语过生日,看到她俊雅温润的未婚夫,在给孟千语保驾护航,看到她帅气成熟的哥哥,作为老板在给孟千语助威,还看到好多认识的不认识的,都来捧场。
多好的人缘啊...
而她,却像臭水沟的老鼠一样...
她看着娇俏美丽的孟千语,戴着可爱的生日帽,笑得一脸幸福——
林依牧闭了闭眼睛,嘴角扬起一抹诡异的笑容,然后迈出了步子。
光着的脚上有许多割伤,她却不知道痛一样,一步一步地朝生日台走去,有人撞到了她,一脸狰狞地指着她骂,她耳朵里一片轰鸣,什么都听不到。
她终于走到了灯光照到的地方,却只照出她白裙子上的一大片血迹,就像是故意刺上去的红色玫瑰。
她扬起了手中紧紧攥着的一把小刀,快速地逼近孟千语,狠狠地朝其刺下去——
事情太突然了,谁都没反应过来,孟千语更是在看清她的脸时傻住,不知道躲开...情急之下,她的未婚夫及时挡在了孟千语跟前,拽住了她的手腕!
“小牧,你这是在做什么?”
洛言安不敢置信地看着林依牧,他记忆中永远乖巧,挂着些微讨好笑容的林依牧,此刻仿佛地狱归来的罗刹,正无比怨毒地瞪着他。
……
林依牧***地回到一间很小的地下室里。
脏乱黑暗的房间里,有一张被收拾出来还算干净的床,床上躺着一个男人,哪怕闭着眼睛,无声无息,也不减丝毫魅力。
他有一副好体魄,哪怕已经开始呈现僵硬状态,也能感受到皮囊下蕴含的力量。
他还有一副好相貌,哪怕面色死白,也能让人移不开眼,不经意一个晃眼,似乎能看到他在对你不屑地冷笑。
那么高傲,那么不羁随性,还有那么让人不敢恭维的坏脾气。
他和她高中就相识了,他们两人就像正负两种极端,一个学神,一个学渣,一个打架闹事风云人物,一个连吵架都不敢默默无闻,一个让老师又爱又恨,一个让老师连名字都记不住。
他们却成了朋友。
他总是奴役她,总是嫌弃她,可也是他,在她危难的时候...
“铃——”
手机铃声将林依牧震醒,她呆滞的目光从男人身上移开,看到被随意丢在地上的手机,她恍惚地想起那好像是自己的手机?
她如一个提线木偶般走过去,捡起手机,接听。
是姐姐的电话。
“林依牧,你真是好样的,居然跑去打闹孟千语的生日会,还想杀人,你怎么那么能耐呢?”
“……”
“你是嫌丢人丢得还不够吗?”
……
“你不一直在游说我吗?”林依牧讽刺着,这一刻,天真傻白的她已经开始转向黑暗冷漠,“我都同意了,你还在犹豫什么?”
团子跟着她有段时间了,最初它只想完成自己的任务,可相处久了难免有些感情,更别说它还见证了她这么多苦痛的事,有那么点不是滋味。
它道:“伤口一旦转移,你虽然暂时不会死,可伤口是确实存在的,你要承受那伤带来的疼痛,你还需要为了活下去完成各个任务,一旦你死了,他也要跟着死,最重要的是,伤口转移的后遗症,不仅你要时时刻刻忍受伤口疼痛,而他,醒来后不会记得关于你的一切,你可想清楚了!”
它承认它有一丢丢的心疼,就一丢丢!
“当然!”
林依牧咧唇一笑,她长得秀气,平时懦弱地低着头,让人觉得寡淡无味,今儿这一笑,却如含羞的花儿终于盛开一样,清新且妖。
“他能为我死生不顾,我也能。只不过是不记得我罢了,只要他活着,我什么都可以做。说吧,我的任务主要是什么?”
——
林依牧是被生生痛醒的。
她虚捂着胸口,咬紧牙关才没让自己叫出声来。
偏这时候,还有人不客气地推了她一把,她如一个单支腿的木偶,站不稳地倒在地上,差一点就背过气去。
“喊你呢没听到吗,不想干趁早滚蛋!”
林依牧没吭声。
她等胸口的疼痛缓去一些,一边在脑海里理了理团子(久久)对她说的话,一边赶紧站起身对指着她骂的人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说着对不起,她的余光偷偷打量着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