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林笙歌双腿大开,她闭上眼睛,仿佛回到了三天前的那个晚上。
那晚,许久没回过家的丈夫忽然出现。
他披星戴月而来,不是来许她一生挚爱,而是居高临下的将她从梦中惊醒,字字剜心的道:“林笙歌,我不要这个孩子,把它打掉。”
看,多么冷血无情的人。
多么冷血无情的话。
当时林笙歌心中苦涩,脸上却笑得骄傲,“如果我偏偏不呢。”
那是她的孩子,凭什么他说打掉就打掉?
站在她面前的男人贵族气质一览无余,闻言冷冷一笑,薄唇微掀,连一点温情都吝啬于给她,“留着做什么?打掉。”
……
“这么漂亮的女孩子,私生活真是混乱,男人哄两句就随便跟着人家走了,这下好了吧,人家不愿意娶她,只能自己一个人可怜兮兮的来打胎。”
“哎呀,你知道什么呀,她可不是一般人,你没认出来吗,她是林家大小姐,陆先生的太太!”
“天啊,陆先生?就是那个市长都得给他提鞋的陆流深?那这孩子……陆先生竟然不要自己的孩子?”
“别一惊一乍的,肯定不会要啊,因为陆先生根本就不爱她,陆先生喜欢的是她的妹妹,林宛!”
林笙歌面无表情的从窃窃私语的护士们面前经过,仿佛那些淬了毒的话语伤不到她半分,她喜欢陆流深十三年,什么回报都没有,唯一学会的,就是粉饰太平。
所以事到如今,养成了一个很可怜的习惯,陆流深和林宛之间的所有爱恨纠葛,作为正牌妻子,她通通都可以当做不知道,通通都可以当做从未耳闻。
可是世事往往比她想象的更为残酷。
它永远在人最脆弱的时候还要给你当头一击。
……
林笙歌不知道自己那晚究竟是怎么到了陆流深的床上,更不知道为什么第二天会有一大堆记者早早堵在酒店门口,对于这一巨大新闻激动得差些破门而入。
关于那一晚,她只迷迷糊糊记得,为了解他的药,她被他撞击得很疼,很疼,但只要想到压在她身上的那个人,是她爱了那么多年的陆流深,她就觉得什么都值得。
可是被她认为那么值得的那一晚,却自此成为陆流深恨她入骨的理由。
如果不是那一晚,陆家老爷子不会为保家族名声逼他娶她;如果不是那一晚,他心爱的林宛更不会因此得抑郁症,出走美国。
林笙歌喜欢陆流深十三年,闹得轰轰烈烈,整个安城的人都知道。
可陆流深喜欢的是林宛,整个安城的人也都知道。
要说那一晚的事情林笙歌没有耍手段,谁都不会相信。
可她就是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