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不爱,不过灰飞烟灭之间】
都以为他们的婚姻建立在通家之好,他们又自幼相识;
谁又知道,一个太过于爱,一个太不爱,貌似离合。
沈园之内,上演了无数劳燕分飞,各花入各眼。
别以为一朝豪门就可以高枕无忧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情景,屡见不爽!
后来的她终究成全了他
“我耗尽所有,未曾入你眼,爱你于骨血又有何用?你的机会用尽......”
很久的之后,沈园开满了红色的虞美人,只为等待它的主人。
慕笙点头应下,想来倒也觉得麻烦,是否家家户户都是如此,还是只有身在豪门才会如此。
谈话期间,家翁已经走了上来,他坐在一方沙发上,“慕笙,今日之事让你见笑了。”
“怎会,都是一家人。”
沈徒尊喝着茶,“这毕竟是家丑,容不得外人知道,大房的事情我早就知道,只是没想到那么严重。”
慕笙不好说什么,她一向是事不言他的,只是家翁把自己留下肯定有还话要说。
“慕笙,沈园上下,我最喜欢的就是你,你是顶好的媳妇,你和墨尘在一起,我放心。”家翁这话落在她的心坎上,却让她承受不起。
豪门媳妇不好做这话她一直知道,尤其在沈园,这个大家族人丁而不同,每天都在上演不一样的戏码,生活如履薄冰并非太平。
“慕笙,以后沈园上上下下都是要交给你管理的,我也知道你不喜这些,可有些事情不是自己选择的,尤其身在沈园。”家翁这话不假,也的的确确是如此。
沈园好比大观园,戏码都不是常人能想到的。
“爸,别说这些,您和母亲还年轻,管理沈园不成问题,而且还有哥嫂,他们都很好。”
沈徒尊又怎么听不出来,当初选定慕笙做媳妇的时候除了两家是通家之好,又因为慕家的背景,如果这些都是因为外在的一切,那慕笙本身绝对是可以拿出手的。
不管是学识还是品行性情都是顶尖得好,慕家培养了一个好女儿。
这样的女子做沈家的媳妇在适合不过了。
“这话以后再说,听闻你母亲回来,改日约上她,我们这边一起吃个饭。”
慕笙点头,应下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