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末。
黄昏时分,太阳西斜。大郭村家家户户都冒起炊烟来。
饭香菜香混合着油烟味儿,四处飘散,直勾人肚子里的馋虫。
渐渐的,下地劳作的人也都收拾了东西往回走,生怕晚了赶不上热乎饭吃。
李秋梨在地里结结实实干了一天活,胳膊酸得连锄头都拎不动了。刚推开家里大门,一个鸡食槽就摔到她脚下,泔水四溅,伴随着婆婆王桂香的骂声:
“还知道回来,死在外边儿多好!一天天的浪费粮食,只会当个不下蛋的鸡!”
李秋梨低头看自己的裤脚,已经被泔水泼湿了半边,黄黄绿绿的,还带着一股难闻的酸臭。眼眶立马就红了。
她知道,婆婆是在指桑骂槐。结婚三年,她的肚子里一直没动静。可那不怪她,都是因为丈夫刘宝。
刚嫁进来那年冬天,刘宝喝醉了在镇上跟人打架,让人踹了命根子,从此一蹶不振。那方面也不行了,根本使不上劲。
婆婆却不管这个。在她眼里,只要是男女同房怀不上孕,那就都是女人的过错。
要么是女人上辈子作恶多端,把自己福气作没了。
要么她就是块耕不好的盐碱地,种啥啥死。反正肚子里揣不上崽的女人,天生就低人一等,跟会生育的女人没法比!
王桂香犹自在那儿骂着:“死鸡,笨鸡。不知道在外边儿打点野食吃,把蛋生在家里......”刘宝终于从屋里晃了出来,看了看地上的鸡食槽,又看看李秋梨。说:“妈,别骂了。快让她做饭吧。忙了一天了,这都饿坏了。”
说完就拉着王桂香回屋了,一点搭把手做饭的意思都没有。
可李秋梨心里还是有些感动,觉得他是替自己解围。好歹三年夫妻没白当,刘宝心里还是有她的。
……
手电筒的光线越来越近,李秋梨屏住呼吸,连动都不敢动弹。
她在街坊四邻的嘴里听过陆成刚的传闻,说他浑身煞气,原来在部队里专门处决犯人。
后来调到机械厂,不知怎么闹出了人命案,这才下放到乡里,靠承包果园过日子。更有甚者,说陆成刚下手狠辣,给人脑袋开瓢像开西瓜一样。
大郭村的女人要是对孩子说句“陆成刚来了”,能把孩子吓得尿了炕。
李秋梨简直后悔死了。自己怎么就跟小燕开了那么一句玩笑呢!要是活阎王真听见了,随手给她两巴掌,也够她受的!
直到男人站在她跟前,李秋梨才感受到浓浓的压迫感。
她抬起头,发现活阎王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凶神恶煞,只是肤色黑黢黢的,眉峰挺直,鼻梁又高,看起来不那么讨喜而已。
除此之外,身材简直算得上优秀,比寻常的庄稼汉强多了。
李秋梨偷瞄了一眼他的小臂。虽然是早春的天气,可活阎王穿了件红背心,那点结实的肌肉泛着黝黑的光泽,在月光下一览无余,看着还......挺有劲儿的。
陆成刚上下打量着她,仿佛要从她身上剜下点什么。“你是刘家新娶的那个媳妇儿?”
李秋梨羞赧地低下头,说:“对,刘宝是我男人,我家就住在村东头。陆、陆大哥。”
这句“陆大哥”喊出来,她差点咬了自己舌头。早知道听起来这么肉麻,她还不如喊同志,或者干脆喊声大哥算了!
陆成刚朝她伸出手,摊开掌心。等李秋梨看清里面的东西,不禁心脏狂跳。
老天爷,那不是她头上的发卡吗?还是结婚那年刘宝在县城给她买的,花了一块多钱。
上面镶了十多颗雪白的珍珠,当时城里正流行这种款式。她买回来就天天戴着,连下地也舍不得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