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村人都知道我是个好吃懒做的极品作精。
但没人知道,我其实是个从现代穿来的社畜。
好不容易捡了个失忆的俊俏夫君,可还没过一年,他就恢复了记忆,被一群黑甲卫跪迎回京。
临走前,他骑在高头大马上丢给我一匣子金锭,神色冷漠。
“拿上这笔钱,把这一年的荒唐姻缘彻底忘掉。”
他的侍卫拔出半截刀,警告我别去京城自取其辱。
我低着头,双肩抑制不住地疯狂抖动。
他有些烦躁地皱眉,却还是叹了口气:“别哭了,你我本就云泥之别。”
我连连点头,捂着脸抱着匣子跌跌撞撞跑回了屋。
关上门的瞬间,我终于忍不住笑出了猪叫。
......
哇呜!
这泼天的富贵终于轮到本小姐了!
想当初我捡到失忆的沈修瑾,不过是看他长得俊俏又有一把子力气,正好可以当个免费长工伺候自己。
……
2
第二天一早,我就带着子衿在京城近郊转悠。
富婆的第一步,必须得有自己的豪宅。
我挥金如土,眼睛都不眨一下,直接抽出一叠银票买下了一座带天然温泉的三进大宅院。
宅子有了,还得有看家护院的。
我直奔京城地下的黑市,一眼就相中了一个被铁链锁着的男人。
那人眼神凶狠,浑身都是打斗留下的伤疤,但那古铜色的肌肉简直要冲破布料。
我豪掷千金买下了他,赐名老二。
老二是个闷葫芦,沉默寡言,极易害羞。
我只要多看他胸肌两眼,他那张硬汉脸就能红到脖子根。
有了护卫,我还缺个解闷的。
转身我就进了教坊司赎回一个落魄帅哥乐师,赐名老三。
看着三个不同风格的极品男人齐聚一堂,我满意至极。
我的后宫也初具规模。
为了争夺我这个金主姐姐的宠爱,宅子里每天都暗流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