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十八,我初出茅庐,到大城市投奔在夜总会上班的颜姐,却意外在出租屋的墙里,发现了七千万,颜姐激动狂喜,自以为就此出人头地,胆小懦弱的我想要报警......
陈哲还记得,上一世他初到春城,颜姐就把他介绍到了温莎,帮他找了一份保安的工作。
说是保安,其实就是当服务员,可惜,半个月不到,他就被开除了。
实在是这幅营养不良的身体,肩不能提,手不能抗,爬个几层楼都费劲,更别说把那些喝醉闹事的客人,从楼上背下来。
再加上被同组的保安排挤,故意使坏,把一些脾气差的客人安排给他,因此得到不少投诉。
即便是颜姐帮他说了不少好话,花了不少心思,终究也没能把他留住。
这年代,想要进温莎当保安的人相当之多,工资一个月千八百块钱,倒是不高,可是能来这种地方消费的,哪个不是有钱人,帮忙停个车,说几句漂亮话,拎个包,跑个腿,动辄一二百的小费。
有时候一晚上的收入,抵得上半个月的工资。
这种日子,他已经经历过一次,他不想颜姐再去求人,这辈子,他不想依靠任何人,他想堂堂正正的,活下去。
“颜姐,我爸说了,到了春城,不能什么事都麻烦你。”
“工作的事情,我想自己试试......”
“我刚才看附近有几个趴活的市场,我去碰碰运气,说不定能找到工作。”
颜姐欲言又止,为了帮陈哲在温莎找个工作,她已经做好张嘴求人的准备,可没想到,竟然被陈哲给拒绝了。
不过也是,十八九岁的小伙子,正是自尊心强的时候,刚到春城,肯定一肚子雄心壮志。
却不知这灯红酒绿迷人,可也吃人......
等他碰了壁,再介绍他去温莎,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