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间位于二十九层高楼的屋子,大面的玻璃窗里映着的是深蓝天幕上的星星。满窗的星。下半夜了,斗转星移,窗户里这个时候嵌的是一幅飞马座。飞马座的四颗星星明亮地照着他们的窗户。
小钰的一个嗜好就是看星座。她可以抱着膝盖坐在窗前一看就是半夜。中间有时也闭一下眼,打个盹儿。不过她随时会醒来,不知道刚才已经睡过一觉。
她在亲友圈有个名号叫“不睡觉的人”。
这个名号她听见了也不分辩,只是笑一笑。
谁能不睡觉呢?那不成神仙了?小钰自认还没有到那个段位。
“但小钰的修炼已经有些仙气了。”他们都说。
当然,当小钰的面,他们说那是仙气。但背着她的时候,他们却说她身上阴气重,鬼气森森的。不过这一切小钰都不理会,只当没听见。毕竟这些年肯亲近她的,也就只有身边这一个人罢了。
想到这儿,她回过神来,这才觉得伸在被子外面的手臂冰凉。她推推身边的李思川,说道:“快半夜了。”
李思川被她推醒,“嗯”了一声,表示听到了,但没有回答。头在堆得乱糟糟的枕头里转了转,找个更舒服的位置。
他一向嫌小钰的枕头又软又多。在床头一个挨一个地码放着,像商品的广告宣传页。那么多靠枕,睡觉前得一个一个往沙发上放,起床后又一个一个往床上捡,不嫌麻烦?刚才酒意上来,李思川把她的怪癖忘了。这会儿头陷在一堆靠枕里,一时不知她的脸在哪里。只觉得她的声音忽近忽远的,在耳边飘。
“酒是真喝多了。”李思川想。
他费劲地从枕头里起身,随手抓了一个垫在脖子底下——明天早上又该颈椎酸痛了。
“你要是酒还没醒,我替你叫辆车?”小钰接着说,很体贴的样子。
李思川的意识还没彻底清醒。他躺在棉花堆里,贪这一晌的欢娱。他把小钰的手臂拉进被子里,放在胸前暖着。她的手臂放在外面太久,冷得起了小疹子。李思川侧一下身,用胸膛压着,一手抚上她的肩。果然,她的肩也冰凉,但肩头上的皮肤从来不起疹子,这真是奇怪的现象。李思川曾经为这个问题思考过好久,最后不得其果,只好罢了。
看来不只是李思川有这个发现,她也同样知道。她的肩头圆润滑腻,肩胛骨薄而轻盈,穿着露肩露背的晚礼服,那对蝴蝶骨就真的像一对蝴蝶的翅膀,随着她的手势和腰肢款摆扇动,似乎随时可以振翅而飞。
……
李思川结婚之前,是风流过几年的。
毕竟人不风流枉少年,更何况是他这样精力丰沛、爱好广泛的人。
就像他茂密的须发一样,李思川的荷尔蒙同样分泌旺盛。在他十八岁到二十八岁这十年间,夏天他一天需要洗两次澡,不然那味道他自己都要嫌恶,更不要说他的女朋友了。
他洗澡很勤勉,这在他的男同学中间是出了名的。在熬夜做模型的时候,大家连续二三十个小时不睡觉,别的同学抽烟、喝咖啡、骂人、摔东西,他抓条毛巾就去水房冲凉。连带洗头抹肥皂,擦干水再穿回衣服,五分钟就解决了。
做毕业设计的时候,李思川的女朋友是一个年龄比他大三岁的教授助理。那时他穷尽脑汁写论文,人像八戒,屋像猪圈。女友看得心烦意乱,她闻这一屋子的汗味,建议他们去洗澡——去的是学校的澡堂,她去女澡堂,他去男澡堂。
李思川知道女人洗澡慢,他慢悠悠地洗了身体,又洗头,打过两遍肥皂,冲了三遍水,顺带把他的设计理念从头推到后面,再从后面倒推回前面,花了整整四十分钟,然后才慢吞吞抹干水,穿回衣服,出去在澡堂门口等女友。
这一等,他又把论文推了两遍,直等了一个小时,女友才带着洗浴过后嫣红的面色出来,对他说:“我知道你们男人洗澡快,我已经加快了速度了。你没怎么等吧?”
女友浑身散发着檀香味,香得李思川没了脾气,嘴上虽然说了没等多久,心里却把“他妈的”这三个字骂了几百遍的。然后在心里发誓,“谁再让我等半个小时,马上就掰!不管那女的有多么漂亮!”
大学里李思川没缺过女友,到了国外读硕士,还有金发美女投怀送抱。他自认颇有女人缘,是个情种,什么新鲜事情都勇于尝试,只是谁都没有真正打动过他。
后来毕了业,他在巴尔的摩的一间事务所找到了工作,不到一年又被派回国内,生活就此上了轨道。这一安定下来,父母便催促他交女朋友。这时的李思川已经收拾起了少年轻狂的放纵,老老实实扮演一个海归精英的角色——穿得体的衣服,说经过思考的话,并且按揭买了一套房子。
他一本正经地踏上他从前鄙夷的平凡人生,把那些被旧金山洗礼过的前卫思想,全都放在了网络ID后面的博客里,以纪念他挥霍过的青春。
在和小钰结婚前,李思川又结识过几个女孩。这些女孩年龄都不小了,吃过几顿饭后,对他满意的,话里话外暗示结婚。对他不满意的,一声“再见”,又去见别的精英了。不过李思川并不急,他是那种认为男人四十岁结婚都不嫌晚的人。
当然,这关键是不结婚,却又有女朋友。
只是李思川忘了国内国外情况有别。国内的女人,只要到了女朋友这一步,都是朝着结婚的康庄大道去的,而他不想和这其中的任何一个结婚,他到底还没有坏得彻底。既然大家目标不同,走不到一起,就不要耽误人家。
李思川保持着单身贵族的头衔又风花雪月了两年,直到在三十岁前,他遇上了小钰。
……
李思川在美读硕士的时候,有过一桩艳遇,这事儿他没告诉任何人。因为实在太过离奇,说了也未必有人会相信,也许只当他是孤身男子在海外寂寞苦读,晕了头,发了一回春梦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那一年,他在他那间二流大学的一流建筑系读书,那一段时间是他最寂寞的青春年华,他有些强迫症的给自己下命令,用艾宾浩斯的遗忘曲线心法,五天之内要背以千来计数的多少个英文单词。
等他突击完成了这以千计数的单词后,就想找人显摆。于是他爬上Twitter公布他的成果,吹嘘他的成绩。当即赢来了不少羡慕的留言、置疑的质问。有一条质问颇有些抬杠的意思,他当然不屑,将其驳得哑口无言。
对方的头像是一只狗,他觉得和一只狗辩论,就算赢了也没多大意思,语气就有些得意。而他的头像是他的玉照。半张脸在明处半张脸在暗处,把他表现得即有切·格瓦拉的英俊又有他的沉郁,总之是潇洒不羁的绝世美男一个,与他的真实形象相差甚远。但是人都有虚荣之心,男人也不例会,不会不喜欢把自己拍得美美的照片。他用这张偶尔得来的帅哥照片做头像,本来就有钓姑娘的意思。
面对美男的热血挑衅,对方躲在狗头像后面说,“空说无益,当面决高下吧。”
李思川正找不到释放能量的地方,当即就定下决战地点和时间,约好了在同性恋游园会上见面。这是当时当地最大的一个聚会。他的意思是,就算对方无趣,这个地方总是有趣的。就算对方是个gay,他不是正好闲嘛,说不定……万一人家请他吃饭呢。
再说了,和人说说话抬抬杠,还能多练习口语。一对一懂中文的口语陪练77刀一小时,他承受不起,免费的干吗不要呢。
也是他誓要将无趣化为有趣,不能浪费他的宝贵时间,这才想了这么多。从见识新玩意儿,到白吃一顿饭,再到免费口语陪练都想到了。事情都往好的方面去想,当然各种不测也不是没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可要是想到不测就畏首畏尾,世上就没有探险小说和冒险家一说了。
到了那里,各种有趣的人物和各种好玩的事情,让他看得很嗨皮,见识了好些从前没见过的异端。因而对方爽约没有出现,他也就不放在心上了。到了日落时分,大家都在散了,这时接到对方的电话,说在前面拐角处的电影院大堂里见。
李思川那叫一个气哟,腾腾的火苗蹿了上来。他赶到电影院门口,正在心里组织着骂人的语言,就见对面过来一个白人美女——高、瘦、一身棕色皮裘大氅,头发辫成黑人那样的细碎辫子,眼皮上磷粉闪闪。她迈着长腿走过来,大氅随着她的脚步摆动,露出光溜溜的两条大腿,原来里面穿的是齐腿根的黑色皮短裤。
他一见美女就忘了他在这里是来做什么的了,正忘我地欣赏着,那美女对着他走来,开口问,“Lee?”
他点头。
那美女张开双臂,给了他一个熊抱。
李思川没想到有美女投怀送抱,那么结实有弹性的胸压在他的胸前,压得他结结巴巴地问,“Iri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