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穷困潦倒的时候,凌风陪着我住楼梯间,一天吃一碗泡面,一陪就是三年。
后来我终于咸鱼翻身,钱大把大把地赚。
可惜好景不长,当我赚到人生中第一个一千万的时候,我猝死在办公室里。
后来凌风拿着这笔钱开始在商海浮沉,终于成了s省首富。
他成为首富的第二天,我重生了。
由于我心中的执念太过深,即便我灌下一碗又一碗的孟婆汤,我还是忘不了前尘往事。
孟婆第三千八百六十四次调整她的配方后,我依旧准确地说出了凌风的名字。
孟婆崩溃了,她给了我一个消除执念的机会。
让我重返阳间。
一睁眼,我正站在一个酒会上。
我看着来来往往衣着光鲜的俊女靓女们,窃喜孟婆对我还不错,重生也给了我一个不错的身份。
正在乐呵呵的笑的时候,前面的女人冲我打了个响指,让我给她端杯酒过去。
我低头看了看身上的小马甲和手上的白手套,还有托在掌心的托盘,心里骂了一句娘。
我竟然重生成了个酒会服务生,这算什么不错?
开局就是低版本,一个服务生跟现在s省首富可怎么搭上关系哟?
……
我竟然有点紧张,结结巴巴地开口:
“那位小姐说您把她的外套带走了,让我来取一下她的外套。”
我指指凌风手弯的衣服,胡乱说道。
这时候,凌风的司机已经下车给他开好车门,就在旁边站着等他。
司机听到我的话,拧着眉毛呵斥我:
“胡说什么呢?!”
啊?一句话就露馅了?
我仔细看了看凌风拿着的外套,是女款没错啊。
而且也是凌风比较喜欢买给我的款式。
凌风挥挥手,制止了司机。
我左手大拇指从无名指捻到食指,来回搓着。
这是我紧张时候下意识的动作。
凌风的眼神从我的左手上离开,看了看我一身侍应生的打扮。
突然开口说:
“我家里需要一个女助理,你来不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