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只手遮天的阎王沈戾,心尖上只供着一个人,叫宋知微!
全城皆知,我是他心头的朱砂痣。
曾经,我一句“讨厌血腥”,他为我洗净满身戾气,解散盘踞地下的所有灰色王国,转身捧起慈善的锦旗。
他说我干净得像初雪,让他泥足深陷也不愿自拔。
我信了。毕业那晚,我抛下家族联姻的枷锁,义无反顾戴上了他给的婚戒。
结婚五年,他待我如珠如宝。
人前翻手为云覆手雨的男人,归家会耐着性子为我绾发画眉,指尖温柔地能化开寒冰。
就连我大哥卷入走私风波,他也倾尽全力,动用所有人脉请动顶级律师团,誓言要护大哥清白。
可庭审那日,一份能定乾坤的关键证据神秘消失,大哥从证据不足的嫌疑人,瞬间被钉死在主谋的耻辱柱上。
法院外的台阶下,苏晚披着沈戾的羊绒大衣,坐在一张崭新的轮椅上等他。
看见我,她那张苍白无辜的脸上,眼神却像淬了毒的刀子。
“就这么走了?”
“走私犯的妹妹,难道不该去看看被你哥害得家破人亡的人吗?”
我勾起唇角,冷笑出声。
“走私犯?苏晚,我哥是被陷害的。”
“而你,一个知三当......”
我的话没能说完。
一只冰冷的大手从身后死死捂住了我的嘴。
是沈戾。
“知微,晚晚说得对,你们宋家,是该有人去道个歉。”
“如果你不愿意,那只能请伯母代劳了。”
我偏过头,看着他棱角分明的侧脸,只觉得无比荒唐。
那个曾说爱我入骨,视我为生命里唯一光亮的男人,怎么会变得如此面目可憎?
认识沈戾那年,我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