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87年秋,雁滩小区。
【李叔,我想好了,回林县警局就职,继承我爸的警号。】
初秋的风带着一丝寒气,宋知夏紧攥电话的手指发白,沉重的嗓音透着一缕解脱。
【知夏,你爸是英雄,虎父无犬女,我这就回去向上级申请重启警号006723。】
李叔愣神十几秒钟,语气犹豫,【不过,你回林县,丈夫和女儿怎么办?】
听到她提起丈夫和女儿,目光从院子里洁白栀子花,缓缓转移到挂在玄关处的全家福,宋知夏心口一阵钝痛,强压着眼眶的潮湿。
这张照片,是女儿的恶作剧。
丈夫叶瑾瑜笑容灿烂,女儿叶念宛可爱扮鬼脸,位于中间温润如玉的男人却不是她这个女主人,而是叶瑾瑜的初恋,秦云宛。
这幸福的一家三口,像是一把钝刀,将宋知夏的心脏劈成两半。
【我会处理好,给我半个月时间。】
挂了电话,宋知夏脑袋一阵晕眩,额头磕碰在鞋柜,墙壁上的全家福掉在跟前,碎了一地。
鲜血染红惨白的脸庞,身体的疼远不及内心的痛。
全家福像是一张嘲讽的脸,仿佛在诅咒宋知夏七年来活的像是一个笑话。
不知道过了多久,窗外传来一阵笑声,宋知夏从麻木中惊醒,扭头望去,一阵苦涩再次涌上心头。
……
2
夜风吹过小窗,宋知夏躺在潮湿的褥子上,望着院子的栀子花。
在签下离婚协议后,本以为能彻底解脱。
但随风而落的白花,如同曾经坚定不移的爱情,破碎不堪。
额头上的伤口尚未愈合,心脏传来一阵绞痛,宋知夏长长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
眼睛的泪水打湿枕头,阴仄的仓库更显得凄冷。
就在宋知夏昏昏欲睡时,一双手从后面抱住,她身体僵硬。
叶瑾瑜呼吸变得急促,双手在小腹游荡,空气中弥漫情爱的气息。
宋知夏刚要有所反应,忽然闻到丈夫身上的香水,只觉得胃部一阵翻滚,推开叶瑾瑜,趴在垃圾桶呕吐起来。
叶瑾瑜脸色难看,双目在黑暗中喷 射出愤怒的火光。
他觉得自己主动,已经给足宋知夏台阶,对方竟然不给面子,怒火高涨的甩了她一巴掌。
【以后别来求我!】
仓库的门被重重关闭,叶瑾瑜含怒离开。
宋知夏吐了很久才恢复点意识,望着窗外的冷月,觉得自己这七年过的无比可笑。
从老家辞掉警察的职位,陪着叶瑾瑜下海经商,吃尽苦头。
……
3
或许是想起从前,心里多了一点愧疚,叶瑾瑜特意做了一桌子菜。
叶念宛不情不愿踹了一脚仓库的门,叫了一声废物出来吃饭,便回到客厅摆弄玩具。
宋知夏出来,看着厨房忙碌的倩影,不知道丈夫在搞什么鬼,不过目光落在餐桌上,看着那一样样海鲜,心中不免有些悲伤。
叶瑾瑜自从下海后,宋知夏便一直陪在身边,凡事不用他操心,包揽所有家务。
这应该是叶瑾瑜结婚来第二次做饭,第一次是两人领证那天,他握着宋知夏的手,眸子闪烁着爱情之光, 承诺以后会好好照顾她。
可结婚七年,叶瑾瑜只做了两顿饭,而且这顿饭都是她过敏的海鲜。
要知道1987年冬,这边的生活条件比老家好很多,生活物资也极大丰富,但想要弄到一大桌海鲜,需要高价购买各种票。
还有十几天要离开,宋知夏不想节外生枝,尚未落座,叶瑾瑜端着汤从厨房出来:【待会儿云宛上门做客,你老实点,不要无理取闹。】
宋知夏身体僵硬,呆呆看着眼前的男人,她天真以为叶瑾瑜转性,看来又是自作多情。
她终于记得喜欢吃海鲜的是秦云宛。
难怪叶瑾瑜会不辞辛劳,弄了一大堆人家爱吃的东西,反倒是对她这位名义上的丈夫,连最基本的海鲜过敏都不知道。
宋知夏的沉默,在叶瑾瑜看来又是挑衅,他的脸色瞬间阴沉:【果然是从小地方出来的,别总觉得每个女人像你一样小气,云宛是留学归国的高材生,国家需要的栋梁,哪像你一样废物。】
【有这个吃醋的劲儿,去多学点东西不行吗?整天板着脸,你现在拥有的好生活,是我打拼出来的,别给脸不要脸。】
说完将汤狠狠砸在桌子上,滚烫的汤水溅射在大腿上,宋知夏却没有半点痛觉。
……